黄石港区老干部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黄石港区老干部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黄石港区老干部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黄石港区老干部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黄石港区老干部服务中心基本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的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切合区情实际的具体落实办法和措施。
二、了解老干部工作的信息和动态,研究并解决全区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三、负责全区老干部工作政策业务的指导和检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四、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引导老干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五、做好老干部的信访接待和处理、反馈工作。
六、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设有机构:办公室、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7表 | |||||||||
部门:黄石港区老干部服务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我部门无此项内容,本表无数据。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8表 | ||||||
部门:黄石港区老干部服务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我部门无此项内容,本表无数据。 |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82.9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14万元,增长22.04%,主要原因是本期老干部去世抚恤事务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82.9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9.14万元,增长22.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4.51万元,占本年收入97.8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8.40万元,占本年收入2.19%。
本部门核算使用的预算收入类科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82.9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9.14万元,增长22.04%。其中:基本支出299.93万元,占本年支出78.33%;项目支出82.98万元,占本年支出21.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本部门核算使用的预算支出类科目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74.5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8.73万元,增长22.48%。主要原因是本期老干部去世抚恤事务增加。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51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8.7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老干部去世抚恤事务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1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8.73万元,增长22.48%。主要原因是本期老干部去世抚恤事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3.04万元,占94.27%。主要是用于主要是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47万元,占5.73%。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7.09万元,支出决算为37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5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7.09万元,支出决算为21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6%,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因离休老干部去世关于离休事务支出减少。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33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调整。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区老年体协第十四届街道运动会黄石港区参赛经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47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区属企业离休老干部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9.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235.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 64.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 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为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设备 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7个,资金7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资金的管理使用,加强资金使用的审核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黄石港区老干部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单位(盖章) | 单位:万元 | ||||
填报单位 | 黄石港区老干部服务中心 | 填报日期 | 2024.09.09 | ||
基本支出决算数 | 299.75 | 项目支出决算数 | 74.76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 入(20分) | 目标设定(5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 2.5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
预算配置(15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
“三公经费”变动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
重点支出安排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
过 程(30分) | 预算执行(20分) | 预算完成率(4分)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预算调整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
支付进度率(2分) | 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
过 程(30分) | 预算执行(20分) | 结转结余控制率(4分) | 4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公用经费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政府采购执行率(4分) | 4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
预算管理(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4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2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1分。 | |
资金使用合规性(2分) | 2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4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4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4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4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4分。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2分) | 2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1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
基础信息完善性(2分) | 2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8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6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6分。 | ||
产 出(30分) | 职责履行(30分) | 实际完成率(8分) | 8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完成及时率(4分) | 3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
质量达标率(8分) | 8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
重点工作办结率(10分) | 10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
效 果(20分) | 履职效益(20分) | 经济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社会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生态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 ||
总 计 | 96.5 |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老干部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7万元,执行数为40.0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保障对老干部的服务的投入;二是增强老干部满意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的具体化程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二是持续抓好经费控制管理。
2023年度黄石港区老干部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 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黄石港区老干部专项经费 | |||||||
部门 | 黄石港区老干部服务中心 | |||||||
资金 (万元) (20分)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A) | 全年 执行数 (B) | 执行率 (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 | 40.07 | 40.07 | 100% | 20 | |||
其中:省级补助 | ||||||||
市县资金 | 100 | 40.07 | 40.07 | 100% | ||||
其他资金 | ||||||||
绩 效 指 标 (80 分)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资金使用量 | 100 | 40.07 | 2 | |||
质量 指标 | 保障对老干部的服务的投入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20 | ||||
时效 指标 | 资金使用实效 | 本年 | 本年 | 10 | ||||
成本 指标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增强老干部满意度 | ≥95% | ≥95% | 20 | ||||
生态 效益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老干部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 逐步完善 | 逐步完善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加强基层组织和维稳服务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 ≥95% | ≥95% | 10 | |||
总分 | 97 | |||||||
偏差大或目标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改进措施及结果 应用方案 |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以及“细化预算和提前编制预算”原则,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基本支出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量入为出,严格完善相关资料手续、审核审批程序,保证了各项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充分发挥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财政专项支出40.07万元,其中,老干部专项活动经费支出40.07万元。本单位本年无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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