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共青团黄石港区委位于黄石市磁湖路180号。共青团黄石港区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一个由信仰共产主义的中国青年组成的群众性组织。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共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
团区委办公室主要工作任务是:
1.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青年工作,领导和指导区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区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负责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区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区志愿者指导中心的日常工作。
3.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区青少年的宣传文化、思想理论教育主题活动和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优秀青年的工作。
4.组织团员青年在全区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5.组织实施改善青少年群体民生、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
6.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和青少年工作者。
7.承办其他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下设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说明
(一)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收入结构分析:
2016年总收入21.69万元。比去年总收入16.7万元增加4.9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收取各单位团费。
其中:财政拨款14.21万元,占总收入的65.51%;
其他收入7.48万元占总收入34.49%
2、支出结构分析:
2016年总支出为17.39万元。比去年总支出16.46万元增加0.93万元,主要原因为活动增加,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70万元,占总支出的9.78%;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50万元,占总支出的83.38%;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5万元,占总支出的1.43%;
(4)其他资本性支出0.94万元,占总支出的5.41%;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今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三)、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本年支出13.01万元,去年支出为9.87万元,对比增长3.14万元,主要为活动增加所致。
(四)、本部门本年无政府采购。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八)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和实行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首页 | 网站声明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磁湖路180# 联系电话:0714-3042828
鄂公网安备 42020202000007号 网站标识码:4202020002 鄂ICP备160193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