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表1)
二、收入预算表(表2)
三、支出预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第三部分: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说明及编制的具体标准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预算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黄石港区委宣传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黄石港区委宣传部位于黄石市磁湖路180号,主要职能是:一是拟定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二是统筹协调全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三是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文化等工作,从宏观上指导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四是负责规划、部署全区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改革创新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五是负责全区党员的理论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形势教育和国防教育的计划与安排。六是统筹分析石头和引导全区社会舆论,组织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承担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日常工作。七是负责全区新闻出版、鲁迅业、影视听传播及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全区全民阅读活动组织协调工作。八是统筹指导协调全区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全区网络新媒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九是统筹指导全区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区传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传情动态。十是主管全区对外宣传工作,具体承担区委对外宣传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区新闻通讯工作,承担区委新闻通讯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新闻通讯的组织实施工作,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十一是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区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十二是组织协调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日常工作。十三是指导全区开展文化体育工作,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十四是受区委委托,指导全区中小学校、群团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十五是负责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的日常新闻采集编写、重大新闻信息发布、日常管理等工作,及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干部科、宣传科、办公室。
第二部分: 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初预算总收入147182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9083元,商品服务支出16704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专项经费636000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本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收支1471824元,比2019年预算收支2235766元减少763942元。减少原因:节省开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说明及编制的具体标准
1、办公费中办公用品费按年人均200元计算,报刊资料费按县级年人均800元计算,其他人员按年人均300元计算。
2、印刷费按年人均700元标准计算,人员少的部门不足3000元的考虑其特殊性按3000元计算。
3、水费按年人均50元标准计算。电费按年人均1020元标准计算。在区政府大院办公的部门水电费直接划拨到行管处。
4、邮电费按年人均940元标准计算。其中邮政费年人均100元,办公电话费年人均840元。个人职务通讯费补贴,具体标准按照市相关政策执行。
5、交通费中四大家机动车费用每年每车均按30000元标准计算,人员交通补贴按每人每月220元标准计算。按《黄石港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公务员按职级标准(1040元、940元、650元、550元、450元)列入公务员公车改革补贴。
6、差旅费县级干部按年人均4000元,其他干部按年人均1000元计算。
7、物业管理补贴,具体标准按照市相关政策执行。
8、维修(维护)费按年人均100元标准计算,在区政府大院办公的部门预算的维修费直接划拨到行管处。
9、业务招待费按区宣传部原核定的标准安排。
10、培训(职工教育)费按工资额的1.5%计算,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算,福利费按工资额的2.5%计算。
11、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考虑部门实际情况和上年情况适当安排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暂无政府采购预算,由我区政府采购统筹安排。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与2019年预算一致。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一致。由于因公出国(境)计划审定晚于部门预算编制,因此,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0车辆,与2019年预算一致。
3、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2019年预算一致。
本单位将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做到厉行节约。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初,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八)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和实行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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