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进行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国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
2、进行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它是参加中国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
3、进行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中国政协的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
二、机构设置:设有专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说明
(一)收入支出分析
1、收入分析:
2016年总收入264.04万元。比去年245.57万元增加18.47万元,主要原因为事务增加。其中:财政拨款240.50万元,占总收入的91.08%;其他收入23.54万元占总收入8.92%
2、支出分析:
(一)2016年总支出为255.77万元。比去年247.55万元增加8.22万元,主要原因为事务增加。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78.75万元,占总支出的69.89%;
(2)商品和服务支出57.77万元,占总支出的22.58%;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22万元,占总支出的5.95%;
(4)其他资本性支出4.03万元,占总支出的1.58%;
(二)机关运行经费本年支出50.09万元,去年支出为73.97万元,对比减少23.88万元,主要原因为节约开支所致。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开支6.63万元。
(四)、本部门本年无政府采购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八)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和实行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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