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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2022年度黄石最美 消费维权人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20 来源:黄石市消费者委员会

各县(市、区)委文明办、平安办、消委、市场监管局,市委文明委、市委平安黄石建设领导小组、市消委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

近年来,在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过程中,涌现出大批爱岗敬业、工作突出的消费维权个人。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维权事业,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市委文明办、市委平安办、市消委、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联合开展“寻找2022年度黄石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月17日—2023年3月5日。

二、评选范围

“2022年度黄石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候选对象为个人。候选对象应具有广泛性,面向基层、面向全社会,突出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贡献的各界人士,候选对象包括市场监管系统、消委组织的专职维权人士;各党政机关、政法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基层消费维权投诉站等领域的工作人员;社区基层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金融保险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

三、评选条件

候选人应是近两年来热心消费维权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消费者至上原则,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长期做出积极努力,特别是在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维护“养老安全”及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消费权益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候选人近两年无违法违纪记录,其维权事例典型,维权事迹感人,维权成果突出,充分体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提振消费信心、构建协同共治的和谐消费环境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四、评选办法

“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活动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的方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按照“宣传推荐—预审筛选—公示投票—综合评定—宣传发布”的程序进行。具体步骤:

(一)宣传推荐阶段(2023年1月17日-2月14日)

1、部署发动。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发起“寻找2022年度黄石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的活动启事,公布评选条件、评选要求及投票方式。

2、推荐报名。个人自荐以及社会推荐的候选人须填写《2022年度黄石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推荐表》(见附件),撰写个人事迹,并上报候选人照片(2寸标准照和工作照各一张)及个人事迹宣传视频(3分钟以内)。候选人物事迹材料简明扼要,不少于800字,文字及参选视频能突出展示人物个性和典型事迹及社会影响力。各单位务必于2023年2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推荐表加盖公章及相关事迹材料)纸质件报送至市消委,候选人照片(2寸标准照和工作照各一张)视频及相关材料(WORD格式)电子档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3、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4日。推荐表可在黄石文明网、文明黄石微信公众号、平安黄石、黄石市消费者委员会微信公众号、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

(二)预审筛选阶段(2023年2月14日-2月27日)

1、主办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对自荐、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人员对候选人进行考察。

2、根据资格审核和考察情况进行预审,从中推选出30名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候选人。

(三)公示投票阶段(2023年2月28日-3月6日)

投票方式采取微信投票,通过“文明黄石”、“平安黄石”和“黄石市消费者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刊发30名正式候选人的主要事迹、照片、视频以及选票,号召全体市民公开投票。

(四)综合评定阶段(2023年月3日7日-3月10日)

“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评审小组结合投票评价情况和候选人个人先进事迹,评选确定10名“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和10名“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提名,并公示。

(五)宣传发布阶段(2023年3月11日-3月15日)

对“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先进事迹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将“寻找2022年度黄石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发布仪式列入2023年“3·15”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

“寻找2022年度黄石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办公室设在市消委。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大泉路一号三楼(黄石市市场监管局北区)

联系人:李凌肖俏

联系电话:6228853 6270315(传真)

材料报送邮箱:huangshi315@126.com

附件:“2022年度黄石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推荐表

黄石市消费者委员会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黄石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黄石市委平安黄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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