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将黄石港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建议和投诉平台向社会予以公布,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建言献策。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二、受理单位
黄石市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
三、受理途径
(一)信件应在信封上注明“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意见建议”,邮寄至:黄石港区沈家营街道磁湖路64号黄石港区卫健局办公室,邮编:435000;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sgqwsjkj@126.com,投诉邮箱点击链接1。
(二)当面提交“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意见建议”书面材料至黄石港区沈家营街道磁湖路64号401室(黄石港区卫健局综合监督科办公室),电话:0714-6286769。
我局在收到电话和信件后,将会在第一时间联系您,予以解决或回复。
黄石市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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