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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石港区分局
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黄石港区法治建设工作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分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根据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工作实际,我们紧紧围绕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和任务,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狠抓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促进了自然资源管理事业的不断发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分局班子非常重视自然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法制宣传的日常工作。今年以来,分局利用主题党日、单位集中学习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纪党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共33次并组织交流讨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
二、结合工作重点,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一)严格土地执法工作,推进执法监督规范化。一是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工作。2024年例行督察疑似问题一宗,面积623.44亩,为黄石市沿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通过内外业核查、资料收集和分析,已完成举证工作并销号;二是核查2024年度省厅下发黄石港区全覆盖图斑35个,涉及用地总面积 535.13亩,其中合法图斑15个,用地面积 249.21亩、其他类图斑 20个,用地面积285.92 亩,无违法用地图斑,已完成35个全覆盖图版的举证工作;三是动态巡查工作。全面落实动态巡查制度,对辖区重点区域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巡查,并建立台账,目前截止共动态巡查 52余次,参加巡查人次达110余人次,辖区内暂未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扫黑除恶工作。持续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收集力度,按照《全市防范整治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涉黑恶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线索排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完善薄弱环节。
(二)强化用地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一是进一步强化用地保障要素,全年供应各类土地5宗,总面积72.29亩、总土地价款1.55亿元,其中:划拨用地1宗、面积1.59亩(中英文小学地块);出让用地4宗,面积70.70亩,成交价为1.55亿元(黄石港区B02管理单元B021006地块、黄石港区公园路以北老人大地块、黄石港区天园片区城市更新地块、黄石港区青港湖片区A0502街区花径路以南地块);黄石港工业园区策湖南路以北A07-020403地块已于11月26日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挂网;十四中学校A、B地块已起草供地方案,待灭籍后完成供地手续;二是市局下达黄石港区2024年闲置土地任务12宗,基数257.25亩,处置任务量为116亩,需完成任务比例的45%,截至目前已处置117.9亩,已完成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批而未供任务基数808亩,处置任务量为283亩,需完成任务比例的35%,截至目前已处置108亩,处置比例13.31%。
(三)落实规划管控,扎实开展规划工作。对辖区内39个在建项目跟踪管理累计460余次;项目批前、批后公示9次,参加放线3次,配合市局验线7次,规划核实验收14项;参与市局规划方案、建筑方案论证40余项;配合区委、区政府、各部门调研、踏勘项目现场120余次;下达整改通知单11次、告知书(函)8次、协查函1次;配合市局、城管部门调查违建8次,现场踏勘10处;接待群众来访50余次,调查回复区政府交办信访件、12345热线工单共12件;配合区停车办“停车惠民”工作踏勘现场、调档12次;别墅区“私搭乱建”行动遏制新增巡查共2次;燃气安全生产排查9家企业;配合区电梯办完成电梯审批210部、验收170部;完成江北13栋集资房规划认定工作,并配合市局和港区不动产“登记难”专班,做好办证相关工作。
(四)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宣传活动,提升群众自保能力。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及开展辖区内全覆盖“屋场式”防灾避险演练,制作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展板,发放宣传册,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政策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监测人员及灾害点周边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防灾能力。
三、下一步打算
(一)实施“送法工程”。大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的活动。根据社会不同群体的需求,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宣传到机关领导干部、基层干部、城乡居民等不同群体。
(二)加强动态巡查监管,强化涉黑恶线索排查。
一是继续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强化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实效,逐宗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限,全面完成卫片执法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动态巡查力度,减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及时发现、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坚决将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深化行业领域治理,从根本上堵塞管理漏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廉政建设,促进作风转变。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立足自身职能,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引导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有效杜绝各类违法违纪的行为发生。三是继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力在制度执行和落实上下功夫,用制度规范行为,确保各项工作严格规范的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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