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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文旅局法治建设工作年终总结
为进一步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推进法治建设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今年来黄石港区文旅局紧紧围绕法治惠民惠企实事落细落实,现将本年度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建设落实情况
(一)坚定政治自觉,提升法治思维。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文旅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局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解决文旅法治建设中存在问题。召开警示教育会,会上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推动以案促改促法建设;明确班子成员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纪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全年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党课2次,集中学习20余次,视频教育6次,扎实推进理论武装法治建设,积极参加全区各类法治培训和学习活动,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树立厉行法治的鲜明导向。
(三)依法健全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在重大项目实施、重要政策制定等方面,组织召开局党组织征求党组成员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强化法治队伍建设,确保局在编干部人通过执法考试核发执法证件,实现全局在编干部执法证全覆盖。
二、文旅市场严格规范化
(一)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提速、提效有关要求,黄石港区文化和旅游局全面推动行政审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工作,大大地推进了文旅局行政审批建设的步伐,在这一整体要求下,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职责和审批制度,依法审批,按时办结。今年至今,我局共受理办结行政许可86 件,其中歌舞娱乐场所设立9家,延续13家;游艺娱乐场所设立2家,延续1家,变更1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4家;文艺表演团体设立1家;许可内地营业性演出41场;剧本娱乐备案登记3家;接收教育局移交艺培机构45家,对11家艺培机构进行了核准,其中有7家是新设立的艺培机构。
(二)坚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始终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重要抓手,按要求将辖区文旅行政审批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专栏予以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有效行使。
三、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队伍专业化水平不足。我局缺乏法律专业背景或长期从事法治建设工作人员,特别是在政务改革中行政审批等具体涉及法律法规事项的工作缺乏连贯性和专业性人才,在案卷档案整理中仍存在差距。
(二)文化市场综合管理效能有待提升。文化市场综合管理体制机制还没有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辖区执法力量薄弱,区文旅局对辖区文旅市场只有行政许可权限,无行政执法权,无法对文旅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管,监督管理上有盲点,日常检查中只能依托市文旅局执法科,往往存在滞后性。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业态文旅市场增生,传统监管模式难以适应新业态新情况,与文娱市场的矛盾依然存在。
四、2025年工作计划
(一)实施高质量法律制度供给。聚焦我局文旅产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提升、文旅项目开发建设、行业监管服务、文旅改革创新、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工作,实施高质量法律制度供给,切实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确保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要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各项行政决策事务中的突出作用。
(二)实施政务服务满意度提升。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要继续深化优化营商制度建设,加强告知承诺事项的综合普及应用,加强事中事后信用监管。
(三)实施综合监管能力提升。一是强化与市文旅局联动,进一步健全文旅市场日常管理机制,完善市场规范化建设。法治建设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安全生产常态化,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旅行社等重点行业开展联合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协同作战,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决执行好省厅、市局关于文旅市场主体单位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文旅行业法治营商环境,增强文旅市场活力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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