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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4日在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黄石港区审计局 方英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十届黄石港区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2017年,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高质量发展取得良好成绩。从审计情况看,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拓宽。
——经济运行保持平稳,发展质量持续优化。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实力稳步提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支持服务业提档升级,坚持项目支撑,积极增强发展后劲,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实施创新驱动、环境优先战略,结构调整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
——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教育事业长足发展。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加强金融监管统筹协调。积极参与阳新精准扶贫工作,帮助对口龙港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聚焦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整治、污水排放截流、建筑工地扬尘防控等,重拳出击,认真将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落到实处,水、气、土等环保指标明显优化。区教育经费比上年增长31.57 %远高于总支出7%的增幅。
——积极财政政策有效实施,财政改革不断深化。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14.73 %、7%,保障了重点领域发展需要。推动营改增在区域范围全面铺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措施有效落实,全年为23家融资难企业投放3461万元调度资金支持盘活做强。财政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国库支付、预算公开、资金监管、资产管理等不断深化完善。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积极,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督促。目前,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都得到了积极整改,推动修订完善规章制度30多项。
一、区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情况。区财政局编制的决算草案列示的决算收支表明: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1515万元,为预算调整数71500万元的100.02%,同比62336万元增长14.7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6312万元,为预算调整数66214万元的100.15%,同比56087万元增长18.23%。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20688万元,为预算调整数122960万元的98.15%,同比94053万元增长28.32%。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9653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49632万元的100.04%,同比46591万元增长7%。
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当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1515万元(其中:非税收入5203万元),转移性收入(上级补助)13705万元,地方债券收入45万元,上年结余65万元,调入资金9369万元,动用预算维稳调节基金154万元;收入合计94853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9653万元,转移性支出(上解上级)4515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45万元;支出合计94853万元,收支相抵,实现综合平衡。从审计情况看,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得到优先保障。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问题:
(一)区决算草案编制不够准确完整。
1.市上划净财力7316万元与现行城区财政体制不符。2017年决算草案上级补助收入6072万元中:因花湖回归直接按2016年协议,开发区提供收入数(2013至2015年三年平均数7724万元)减支出数(1938万元)后的净额为基数,与区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幅度同比增长,共强行扣掉纯财力7316万元,而实际即使按接收收入数,依据城区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区级留用财力却远远不足30%,导致区留用财力减少约7000万元。
2.收支平衡难度大,调入资金远超预算。按2017年12月22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通过的调整预算需调入资金1300万元平衡收支缺口,但在决算草案中却调入历年各项结余资金9588万元,增长637.54%。
3.违反规定办理出借资金。2017年非税户出借金额为1834.10万元(其中:黄石港街道办北延段借款 50.45万元;花湖街道办事处1126.77万元;江北管理区借款 500万元;环磁湖片区借款 156.88万元)。重点工程户出借金额为10万元(建设局借款)。以上借款未见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手续,均为预算单位借款,有的实际构成了财政支出。
4.预算编制不精准。财政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572万元,决算数为49653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14081万元(其中:上级专项7633万元,追加及政策性因素6448万元),增加幅度为39.5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专项经费300万元,教育支出专项经费960万元,均未预算到具体单位。
(二)转移支付管理还不规范。
1.财政专项资金未能及时发挥效益。2017年市下专款和转移支付资金收入总额为7633万元(其中:专款3615万元,转移支付4018万元)。财政实际拨付7633万元,单位实际使用5937万元,未使用1696万元,资金使用率为77.8%。
2.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不高。2017年年初下达教育专项资金1757.20万元,本年使用211.39万元,剩余1545.81万元未动,资金使用率为12%;2018年年初下达2017年结转教育专项资金1545.81万元,本年使用258.53万元,至审计时剩余1287.28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6.72%。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主要对61个单位实行部门预算全覆盖审计,涉及财政预算拨款43115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部门预算管理不断加强,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中小企业调度资金逾期未还。重点工程户调度资金到期未还款3家,金额500万元。(其中:(1)黄石天海物流有限公司借款200万元;(2)黄石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借款200万元;(3)黄石多隆义乌小商品批发城管理有限公司借款100万元; 2018年3月均到期未还。)截止2018年7月,3家企业累计已还款80万元,仍欠款420万元未还(天海物流公司170万元、交运集团公司200万元、义乌小商品管理公司50万元)。
2.社保专项资金向上争取力度不够。财政社保专户核算表明:9个子项当年收不抵支即:其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补助、就业专项、城低保、军转干解困、民政抚恤、退役士兵安置、民政养老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资金分别赤字717万元、165万元、199万元、614万元、363万元、73万元、327万元、68万元、920万元;6个子项目滚存结余也是负数即:城低保、军转干解困、民政抚恤、退役士兵安置、民政养老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资金分别赤字145万元、348万元、45万元、945万元、293万元、920万元。
3.公务卡结算不符合规定。通过筛选黄石港区2017年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数据,发现黄石港区有7家单位支付出差住宿费未使用公务卡报销。分别为:八中、中山小学、黄石港片区、建设局、经信局等。
4.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未及时进行清理、存在资产闲置的情况。沈家营小学、老虎头小学、广场路小学、十四中、江北学校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未及时进行清理的情况;老虎头小学、广场路小学、十四中存在资产闲置的情况。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经市交叉跟踪审计,2017年,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始终坚持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的方针,充分发挥自改委自治改造、协调沟通的机制,有效推进棚户区改造等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年共腾退土地约398.18亩,使用资金20.46亿元,签约率在全市各城区中排名第二,得到了市政府给予的通令嘉奖,并拨付奖励资金200万元。在拆迁安全管理及信访维稳方面,成立区房屋安全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棚改搬迁房屋进行巡查,及时化解上访难题,排除风险、化解矛盾,变上访户为棚改政策积极推动者,促进了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为拉动消费、带动就业、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此次跟踪审计,经大数据比对核实发现,在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程序、住房分配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资金分配管理方面:农村危房改造资金804.26万元闲置未用,主要为2012年至2015年江北农场部分项目因工程进度缓慢,导致闲置超过1年。
(二)资金使用方面:1、地质里棚户区改造指挥部违反财经纪律,将10万元动迁经费公款私存。2、发放拆迁补偿款审核把关不严,地质里指挥部存在重复放款1户,金额52.61万元。审计期间,以上问题均得到及时整改。
(三)工程建设程序方面:在实施第三方评估机构服务中违反操作规范,为评估相关时间标注不明。(涉及地质里片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由房天评估公司所出具的282份评估报告中估价作业日期、应用有效期、出具报告日期均为空白,不符合规定。)
(四)住房分配管理(含拆迁)方面:
1.房屋评估机构未按征收部门认定的未登记建筑面积进行评估,多支付拆迁补偿款1.87万元。(涉及黄棉二期中山小学地块1 户评估报告显示未登记自建面积为9.86平方米,比指挥部审核认定多5.33平米,多予补偿。)
2.以未登记建筑独立分户,多支付分户奖励款3万元。(主要为黄棉片区棚改项目F地块1户有4口人,其中:3人均有独立《房屋所有权证》,均按政策领取了拆迁奖励款,另外儿媳又独立以未登记建筑分户,多领取拆迁奖励。)
3.未严格按规定实施特殊保障救助政策,主要为地质里片区、黄棉二期片区、黄棉片区等指挥部多支付保障救助金额共计158.85万元。(其中:7户多支付高龄救助政策补助3.5万元;12户多支付劳模保障政策补助6万元;15户多支付残疾救助政策补助7.5万元;283户多支付重大疾病救助政策补助141.5万元;3户多支付不符合租赁保障政策补助款0.35万元。)
(五)动迁服务招标方面:管理不规范,表现为代理招标中标时间与签订合同时间不符。(地质里片区棚户区改造动迁服务项目经湖北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并于2017年6月2日出具中标通知书,但街道办事处在中标通知书下达之前,就与2家中标动迁服务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
四、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黄石兴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债务余额情况,单位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举债程序进一步规范,违规举债问题明显减少,但仍发现落实债务管理要求方面还不是很到位,应引起重视:
1.债务管理视野不宽,监测范围不全面。区财政局只将直接管理的债务限额纳入监测范围,仍有兴港科技投资公司2017年当年借入三笔债务计2.91亿元(含担保1400万元)统计在隐性债务内。2.债务管理不够科学,使用绩效不高。2017年黄石兴港科技有限公司已承担巨额债务利息1037.94万元,即:于2017年4月28日、5月25日、11月30日分3次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江北农场危旧城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资金15000万元。资金在户时间(含在江北农场)约1年未使用,于2017年6月8日、6月10日分2次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营业部借黄石港区中小学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12700万元,在户时间约11个月。截止到2018年4月底,分别支付农发行利息544.55万元、湖北银行利息493.39万元。3.化解债务方式过于简单,可能造成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接续不畅。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根据区政府审计计划安排和组织部门委托,2017年对7家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对区人防办、黄石市武黄路小学、区民政局、区政府办、区建设局、区就业局、花湖街道办事处原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经过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治理等措施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震慑作用逐渐显现,单位的财经法纪意识得到了有效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问题呈现快速下降趋势,如“三公”经费急剧下降,很多单位接近零了,2017年全区公务接待费只有区区3.61万元,但是从对区属7家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问题看,财经方面增量问题基本得到遏制,存量问题仍然一定程度存在:
1.假发票报销还未绝迹;2.报销手续不清要件不全;3.三年以上往来款未及时清理;4.固定资产核算不准确;5.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彻底等。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该移交的共移交案件线索1项,对审计前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建议从轻或免予处分,对无法整改的问题予以问责处理,共问责14人次,其中:警告4人,记过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2人,书面检查5人。
六、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17年主要对江北管理区、街道办事处、区建设局项目、社区、学校等37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送审金额2513.61万元,审计核减421.97万元,审定金额为2091.64万元,核减率为16.79%。既节约了政府资金,又警示了违规行为,也促进了廉政建设。(其中:报审金额最大的为江北管理区黄石港区纺织五路道路排水工程送审583.02万元,审减率12.05%,审减70.24万元;审减率最高的黄石港区延安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扩建工程为43.63%,报审额30.83万元,审减13.45万元。)主要发现问题如下:
1.投资管理方面(主要为超合同价10%以上的)有3个,涉及工程总额312.43万元(超合同价10%以上金额为6.65万元)。(如:黄石港区渠化岛绿化建设苗木补栽绿化及分车带护栏安装工程、黄石港工业园区兴港大道中段绿化工程等。)2.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2项,涉及金额34.03万元。(如:黄石港区大树进城绿化工程。)3.损失浪费项目1个,涉及金额4.44万元。(即:黄石港区延安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扩建工程)。
七、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看,对照区委九届三次全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要求,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尚有较大空间,一些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还需加快推进,重大任务相关配套措施等还需健全完善。为此,应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在改革举措的落地见效上下更大功夫。
(一)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一是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税收制度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等精神基础上,研究市、区两级财政体制,在体制调整、财政结算、专项转移支付等中争取更多话语权。二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扶贫、污染防治、创新创业、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明确部门主要负责人绩效评价考核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推进财政提质增效。
(二)夯实基础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巩固扩大放管服改革成效,切实遏制违规收费,完善改革相关配套措施,积极推行营商环境改善,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办法,聚焦支持实体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突出和做强主业。三是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招才引智,加大对企业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技术更新改造、服务业转型升级的扶持力度,改进招商引资考核评价激励政策,提高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效率。
(三)完善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措施。一是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积极稳妥化解存量、严控增量。把握金融监管改革契机,统筹抓好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健全对区域内非法金融活动有序处置的相关联动机制,加强社会风险防治。尽快摸清辖区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留问题情况,加大对上沟通协调力度,积极抓住养老保险纳入全国统筹机遇,推进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留缺口全面纳入。二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顿,严肃惩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等行为,加强跨部门涉贫信息整合共享,精准施策,强化监管,提高扶贫资金和项目绩效。三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机制,突出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日常监测管理督促巡查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修复源头治理。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的边审边改,有的还须进一步督促整改,区政府将适时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区委九届代表大会和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锐意进取、尽责担当,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四个中心”现代化幸福城区建设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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