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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陈强代表:
感谢您对中医药参与慢性病防治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中医药参与慢性病防治发挥其优势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黄石市继续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防治、基层卫生服务中的作用,为我区的居民生活健康保驾护航,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中医硬件设施建设
黄石市积极抢抓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机遇,着力打造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鄂东区域康复医疗中心、中医药产业研究转化中心和区域康复医疗技术培训基地等“三中心一基地”,为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中医药科研院校开展科技攻关提供丰厚沃土。
二、加强基层卫生机构中医服务建设
黄石港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立了国医堂和中医康复治疗室,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截止目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同时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让辖区居民更方便享受中医药服务,并在综合服务区内可以了解中医药的基础知识、养生保健方法,以及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方法,常用中药的识别和功效、中药煎煮常识等。胜阳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推拿科室已被评为湖北省百强特色科室。
三、推动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
黄石港区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对辖区居民开展中医院健康管理服务,从而提高居民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等疾病的认知,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改变其不良生活方式,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截止至7月底,黄石港区对65岁以上老人提供中医院服务共计19825名,对0-36个月儿童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共计2178名。
四、加强基层老中医学术传承工作
鼓励退休中医师到基层服务,改革完善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改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才结构,优先聘用中医药专业人员。落实“两个允许”,大力拓展中医传承事业的稳步发展。
目前我区积极推动中医药融入“健康湖北”、“健康黄石”行动,将中医“治未病”诊治目标在中医医疗机构铺开,在基层卫生机构建立养生堂,基层医疗机构层面实现了优质中医资源互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中医药服务的项目要求,在孕产妇、儿童保健、慢病防控、中医养生、养老服务等方面发挥治未病作用。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服务,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合法合规举办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
最后感谢您的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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