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3-11-04
来源:黄石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目录
序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标准 | 自由裁量 情形 | 裁量幅度 |
1 | 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应当保持外形完好、车体整洁。 运输矿石、煤炭、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等措施,不得泄漏、遗撒。
| 《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清理路面污染物,并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清除路面污染物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可指定有清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违反本规定的 | 责令清理路面污染物,并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清除路面污染物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可指定有清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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