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3-12-14 来源:.

一、“十二五”期间黄石港区教育发展情况

(一)规模与结构。

2015年,全区共有中小学校16所,其中初中4所、小学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全区中小学在校学生24042人,其中初中7320人、小学16722人。全区中小学校较2010年增加2所,中小学在校学生数较2010年增加3363人。

全区现有公办及民办注册幼儿园35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所、企事业单位幼儿园7所、民办幼儿园26所,入园幼儿7906人。幼儿园数较2010年增加13所,在园幼儿数较2010年增加约2000人。

全区有民办教育培训学校89所,在培学员约10000人。辖区内有高等、中职院校3所,其中省属高校1所,市属中职院校2所。

全区现有区属教师2002人,其中在职教师1229人,离退休教师773人。在职教师数较2010年增加154人。

(二)实力与水平。

学校发展水平:“十二五”期间,我区共改扩建中小学3所,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所,新增学位约1500个。全区标准化学校达100%。共有省级示范学校(幼儿园)5所,市级示范学校(幼儿园)12所。

教育普及水平:至2015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5%以上,小学、初中入学率均保持100%,适龄三类残少儿童入学率达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8.9%。

教师学历水平:至2015年,区属小学在职在编教师595人,其中有本科学历的289人,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所占比例达49%;初中在职在编教师479人,其中有本科学历的401人,研究生学历14人,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所占比例为87%;全区幼儿园教师584人,其中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346人,占幼儿教师总数的59%。全区拥有1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全国师德标兵,3名国家骨干教师,7名省特级教师,6名湖北名师,2名省级师德标兵,1名省级“十佳”班主任,60名省级骨干教师,21名省级优秀教师,15名黄石名师,5名黄石名校长,百余名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达18%,区级及以上各级骨干教师的比例达到38%。

(三)基础与优势。

教育投入依法保障。每年度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比例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全区财政预算教育经费达到**元,占全区财政收入的**%,占一般预算支出的**%。生均公用经费保证按**%的比例逐年增长,2015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小学公用经费达**元/生.年,初中**元/生.年。

办学条件整体优化。推进实施了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教育信息化工程和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十二五”期间共投入各类资金**万元,完成学校、幼儿园改扩建项目**个,维修改造项目**个,薄弱学校改造提质项目**个,教育信息化项目**个,校园文化建设项目**个。全区学校面貌大为改观,学校教学和办公条件大幅度改善,教育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

素质教育全面深化。区域教育坚持打造“健康课堂”与“幸福德育”双品牌,推动以讲学稿为载体,目标负担双调控健康课堂教学改革。探索以“幸福育人、育幸福人”为总要求的幸福德育的实现途径与方法的课题实验。中考“四高一低”连续9年稳居全市第一,学生综合素质位居全市前列,港区学生在全市中小学学生运动会、汉字听写大赛、科技创新大赛、“大家唱、大家跳”、经典文化诵读等比赛活动中获奖情况一直在全市遥遥领先。

优质资源持续扩张。大力实施学校布局调整、校园改建扩建、教学装备提升、教师智慧共享四大工程,积极推进教育资源的科学化配置,力求实现更优质、更高水平的发展。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统筹规划、创优环境,加大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整合全区特级教师、省市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资源,建立名师工作室,开展“名师”跨校带徒、“名师”巡回讲学和“名师”跨校上示范课活动,开展校际间结对“互送互学互教”交流活动。使优秀教育资源、优秀管理经验能得到广泛的传播和共享。

教育品牌有力彰显“十二五”期间,以“两个品牌”建设为抓手继续推进区域教育品牌发展,贯彻“一校一品、一校一特、一校一亮点”的理念,学校品牌和特色初步彰显:市府路小学整合教育资源,研究学生课业和师生评价,初步构建“诊断式课堂教学模式;广场路小学围绕“尚真”文化建设,打造“尚真”课堂,初步构建“三维四段”教学模式;武汉路小学积极构建“3433”健康课堂教学模式;沈家营小学以学校“生命教育”为中心,探究“快乐生命课堂”;中山小学广泛开展读书活动,大力构建“主题式单元整体教学”模式;老虎头小学不断深化“生本”课堂;楠竹林小学努力构建“快乐”课堂。江北学校正在探索“合作导学”课堂教学模式;黄石八中将“四合一”整体教学改革与健康课堂建设紧密结合,在“导学案教学”上积极探索不同学科的课堂教学模式;黄石十四中以“五步法”教学打造“慧教巧学”课堂;黄石十五中开展分层教学策略研究,构建“分层教学、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目标评价教学模式;黄石十八中不断规范课堂结构和流程,打造“成功教育”课堂。我区先后荣获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先进单位、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区等荣誉。

教育环境和谐稳定。把教育发展作为港区社会发展的第一战略。“十二五”期间,区委、区政府在确立推进转型跨越发展、打造“四最核心城区”发展目标后,对全区教育发展战略进行调查思考和研究。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了“深化义务教育改革,探索均衡、优质、特色发展之路,创建全省教育强区”的战略目标,为全区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

(四)形势与机遇。

教育优先意识日益突出。随着我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和鄂东特大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对区域教育发展的需求也更强烈、空间更广阔、保障更有力,教育优先意识日益突出。黄石港区近几年把教育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之一,着力推进“教育发展四个优先”,教育投入逐年增长,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师地位显著提升,教师待遇逐年改善,教育事业迎来了最好的发展时期。

教育政策体系逐步健全。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出台实施,促进了近几年教育改革发展有关政策体系的不断建立健全。黄石港区结合本区实际,先后制定了《黄石港区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黄石港区“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黄石市黄石港区2010-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标准化建设规划》、《黄石港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意见》、《黄石港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黄石港区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为推动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教育经济基础有效增强。近几年,黄石港区抢抓省会“九加一”城市圈战略以及建设建成鄂东南特大城市等重大机遇,着力推进“四最核心城区”战略实施,区域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增加,为教育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五)挑战与问题。

区域综合竞争对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新要求。区域之间以文化氛围、市民素质、人文环境为主的“软实力”竞争日益凸现,相比差距仍然存在,优势日益缩减。港区教育要继续巩固提升在全市的领先地位,必须进一步调整战略重点,在师资建设、体制改革,特别是夯实基础和打造品牌上取得长足进展,为支撑经济转型、推动实践创新、引领文化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贡献。

人民群众期盼对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新要求。随着黄石港区的快速发展,辖区内常居人口持续增长,辖区内学龄人口也呈较快增长趋势,更多的人民群众对教育有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和期盼。教育作为一种最基本的公共产品(服务),已经成为维护群众利益、切实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必然要求党委、政府站在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高度,优化整合全社会各种教育资源,协调发展各类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城区。

教育内部矛盾对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新要求。随着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多,近几年黄石港区适龄儿童入学人数大幅增加,教育资源总量仍然短缺,教育规划布局有待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地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教师队伍存在结构性矛盾,部分学科教师紧缺;一些违反教育规律的现象依然存在;传统的管理模式和体制机制不适应教育发展要求,教育家办学的氛围尚未形成等。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需要进一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完善教育体制机制,激活教育发展活力。

二、黄石港区教育“十三五”期间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针,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快现代教育体系建设进程,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度、对人力资源强区建设的贡献度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为实现“打造鄂东商贸旅游中心,科技教育中心,医疗养老中心,建设鄂东特大城市重要战略支点”的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民生和提高质量为重点,以优先发展和改革创新作保证,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以优先发展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证教育发展投入,公共资源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人员规划编制优先满足教师队伍需求。建立并实施对全区财政性教育投入的绩效评估和优先发展问责机制,切实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二是以教书育人为根本。坚持立德树人,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关注学生个性差异,为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培养具备强健体魄、良好品德、健全人格,具有较强自信心和社会责任感,能积极适应社会,主动服务社会的合格公民。

三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人才培养体制、质量评价体制改革。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灵活用人机制,实行开放办学,推进民主管理,积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多样的办学体制和科学灵活的管理模式,为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求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不断深化课程改革,优化教学方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整合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鼓励特色办学,推动学校内涵发展,着力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

五是以服务民生为目标。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从办学条件、经费投入等方面逐步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努力为学生提供相对均等的教育机会。实施集团化办学促均衡,建立教育共同体促优质,着力缓解择校问题、大班额问题。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完善助学体系,确保学生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推进教育公平。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2020年,全区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实施更有成效的社会服务,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有效破解,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完成学习型城区建设。进入全省教育强区和人力资源强区前列,着力打造鄂东教育中心。

2、具体目标。

1)教育体系现代化。到2020年,基本建立完善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普遍开展,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实现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100%,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促进普职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办学规模稳中有升,基础能力显著增强,基本构建产教融合、校企联合、中高职有效衔接、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区内高校在全国同类院校中综合排名明显进步,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8%以上;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民办教育在校生占各类教育在校生的比例达到20%左右,形成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建立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的终身教育体系。

2)教育队伍现代化。教师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小学师生比达到1:21.6,初中师生比达到1:16.8,教师学科、职称、年龄等结构趋于合理,区域内中小学教师交流比例每年不低于10%,5年达到50%以上。教师学历整体达标,在职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100%,在此基础上实现95%以上的小学在职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90%以上的初中在职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教学能力整体提升,教师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的比例达到100%,其中国培比例达到20%,省级培训比例达到50%。

3)教育质量现代化。学生学业水平、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90%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以上等级,每位学生掌握2项体育锻炼技能、1-2项艺术特长;人才竞争力明显提高,中职和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社区教育广泛开展,社区居民年培训率50%以上,建成面向全民、伴随终身的教育体系;人力资源优势明显提高,主要劳动力、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和15年,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90%。

4)教育资源现代化。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现代化学校标准;建成满足教学与管理需要的信息化基础环境,计算机生机比保持8:1,师机比达到1:1,信息技术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广泛应用,实现与教育的深度融合;建立1-2个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立3-5个学生校外实践基地。

5)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实现“管办评”分离,推动教育督导部门成为专业的权威的教育评价机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覆盖面达到100%,创建国家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形成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

(四)主要任务

1、规范发展学前教育

1)、扩大学前教育规模。把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结合新区开发、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进一步整合改造现有小规模民办幼儿园,扩大园均规模,解决幼儿入好园问题。

2)、加强学前教育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政府财政经费预算,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并逐年增长,确保公办幼儿园建设经费、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和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经费。落实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惠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给予补助。落实黄石市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办法,新建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无偿移交给区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3)、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制定实施《黄石港区学前教育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审批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结果公示制度,清理整治非法幼儿园。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执行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建立公办园教师编制核定与补充制度。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形成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4)、全面提高保教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督导评估体系,继续开展办园等级评定工作。实施对幼儿园教研指导的责任区制度,加大学前教育教科研工作力度,坚决克服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学科化”倾向。加强早教指导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促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普遍开展。制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强保教设备配备尤其是玩教具资源建设,到2020年,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玩教具配备要达到省定标准。建立学前教育工程建设督办机制和奖补机制,对创建市级以上示范园进行奖励。到2020年,有8-10所幼儿园的综合办园水平达到省级示范园标准。创建全省学前教育示范区。

2、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人口变化趋势和棚户区改造形势,科学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建设规划。按照政府为主、开发配套、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快学校建设步伐,确保教育设施建设与城市扩容提质同步进行。在标准化学校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全面推进现代化学校建设。

2)、加强资源共建共享。整合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实行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健全教育管理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缩小学校间办学水平差距,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在区域、学校之间分布更加均衡,逐步缓解择校、大班额矛盾。

3)、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把高水平、高质量义务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实施集团化办学促均衡。在小学实施名校带动战略,发挥广场路小学、中山小学品牌优势,带动花湖小学、武黄路小学快速提升。在中学组建黄石八中教育集团,发挥教育集团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高初中教育质量。

4)、加大区域合作交流。发挥驻区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源优势,共同开展基础教育领域的教师培养培训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建立教育共同体促优质,推动市府路小学、武汉路小学、沈家营小学、老虎头小学与驻区高校、科研院所结对合作,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升学校办学品质,尽快建成一流学校。建立和开展跨区域教育交流与合作,与教育发展水平先进地区开展多方位交流合作,增强区域办学活力。

3、协调发展其他教育

1)、支持高中教育优质发展。落实普通高中教育战略地位,大力支持黄石七中优质发展。鼓励黄石七中改善办学条件,扩大高中教育资源总量,满足辖区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动员辖区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考黄石七中,支持黄石七中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通用技术课程,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加强学生社团组织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和公益事业。促进黄石七中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尽快建成一流市级示范学校。

2)、支持职业教育特色发展。严格按照市政府分配的指标,积极完成职业教育招生计划,支持鄂东职业教育集团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特色专业建设,夯实职业教育发展基础,更好地服务黄石港区经济社会发展。

3)、支持高等教育创新发展。积极支持湖北师范学院创建高水平师范大学,加快建设一批具有一流创新条件、培养一流创新人才、产出一流创新成果的优势、特色学科(群)。支持湖北师范学院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形成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实施大学生创业教育工程,开设创业课程,全面加强创业教育和指导工作,落实和完善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各项政策。加快华新水泥遗址公园内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加快八栋口大学生创业就业一条街建设,为大学生提供实践基地,更好的服务黄石港区经济社会发展。

4)、加快继续教育网络发展。加强对继续教育的宏观管理和统筹指导,整合学校教育、企业教育、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资源,构建学有所教、学有所需、学有所用的全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健全继续教育推进机制,将继续教育发展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协调机制、激励机制、评估考核机制,完善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为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加快学习型城区建设,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建立以社区教育中心和居民学校为基础的社区教育体系,满足各类居民学习提高和修身益智需求。大力开发终身教育资源,加快远程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到2020年,全区社区教育培训网络覆盖所有街道社区,社区居民年培训率50%以上。

(五)重点工程

1、实施人才高地建设工程。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完善《黄石港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办法》,逐步健全教师师德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师德档案制度,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开展系列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教师队伍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区政府每两年评选一届“师德标兵”,树立师德典型,对发生严重师德事件的学校(幼儿园)实行问责。

2)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和培训制度,坚持以校本培训为主、其他培训为补充的教师培训管理,建立教师培训管理档案,逐步实现教师培训管理信息化、制度化。整合培训资源,保证每年教师的全员培训,教师培训率达100%。鼓励校本培训在内容、形式等方面的创新,创建校本培训特色,提高培训实效,每人每年完成不少于80学时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区级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发挥区级培训的引领作用。选派校长(园长)、骨干教师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认真组织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专项培训活动。进一步完善“校长论坛”、“教育论坛”、“网上教研”等培训措施,创建区级培训特色。完善中小学教师、校长跟岗学习制度和师范生顶岗实习制度,落实“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完善城乡教师定期交流、名师送教下乡和师徒结对等制度。

3)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全面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将绩效考核同晋级、评先、职称评定挂钩。研究制定优惠政策,落实和完善教师的津补贴和医疗、养老、定期体检、休假疗养等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逐步提高津补贴标准。对在农村学校任教满30年、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4)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逐步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局管校用的制度。区教育局按规定切实履行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由区教育局依法聘任,校长每届任期3年,任职满二届的原则上交流任职。健全中小学教师交流机制,开展区域内教师交流,交流人数每年达到教师总数的5%以上。落实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配齐中小学各学科的专任教师,解决好代课教师问题。加强学校岗位管理,探索实行教师分类聘用、分类管理和分类考评,建立健全教师转岗机制。

5)加强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培养。倡导教育家办学,引导教师和校长更新教育观念,探索教育规律,努力成为创新型的教育教学专家。建立多个名师工作室,发挥名师的传帮带作用,帮助青年教师提高课堂教学的组织能力和教材、教法的研究能力。到2020年,省、市名师达到30名以上,湖北省骨干教师达到100名以上,黄石市骨干教师达150名以上,市区名师工作室   个。加强中小学校长、班主任培养培训,重视后备人才建设,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发展。设立教学成果奖,奖励在教学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师。

2、实施薄弱学校建设工程。

1)加快布局规划调整。结合《黄石市黄石港区2010-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标准化建设规划》,修订完善黄石港学校布局规划,结合旧城改造及学龄人口入学状况,制订教育设施分年度建设计划。重点规划花湖街道、红旗桥片区学校配套建设,完成磁湖北岸学校建设,“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薄弱学校改造任务,做好武黄路小学、花湖小学扩建改造工作,合理调整黄石港片区学区划分,逐步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

2)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按照省政府“全面改薄”工作要求,完成全区所有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加强学校各类功能室建设,配齐各学科教学器材,加强普通教室装备建设,重视学校室内外体育场馆建设,加强学校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区学校设施设备装备水平达到国家一类标准。到2020年,全区学校基本完成现代化建设任务。

3)加强学校配套建设。立足区情、统筹长远发展需求,防止学校用地被挤占挪用。确保配套学校与城市发展规划同步、建设先行。继续通过财政教育经费专项支出、教育闲置资产置换、督促开发商履行配套建设责任、争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返还等多种途径融资保障学校建设投入,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

4)加速文化建设提质。依托区域优秀文化积淀与特色、城市建设的规划与成果,将学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等有效融入学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之中,优化校园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完善和配套学校教育设施设备,发挥学校文化的育人功能。落实文化立校、环境育人的创建理念,重点对江北学校、武黄路小学、花湖小学等进行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打造一批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特色学校、生态学校、人文学校。

3、实施办学体制创新工程。

1)创新名校集团化办学方式。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模式,发挥名校、名园资源在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坚持以管理的一体化、文化的成功迁移和师资的素质提升为基本保证,在已有名校、名园办学特色的基础上,实现名校办学的“多元化”。尝试名校与新校组建为教育集团、成员学校保留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机制,由名校通过教科研、教师培训、协作交流等途径,将教育理念、学校特色及管理方法渗透到集团内其他成员学校,促进集团各成员学校全方位良性互动和教学水平均衡发展。鼓励、支持条件成熟的民办中小学(园)走集团化办学之路。

2)加大集团化办学政策支持力度。贯彻落实《黄石市黄石港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研究出台集团化办学的相关政策,完善名校集团化办学章程,创新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名校集团各校区干部、师资流动和激励机制,推动各校区均衡发展。力争每学年名校集团、教师流动比例达15%。积极创造条件,为名校集团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3)全方位打造教育共同体。研究和实践以名校管理团队输出为特征的名校资源拓展新形式,组建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出台教育共同体考核评价办法,实现优质品牌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捆绑式共同发展。积极引进高等教育资源和其他优质教育资源到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挂牌,出台师资培训、教育科研、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合作政策,发挥这些优质教育资源在快速孵化新的中小学、幼儿园名校中的作用。五年内培育5-8所优质品牌学校。

4、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1)推进小班化教育。落实新课程理念,推广小班化教学,推进分层教学、学分制教学方式。在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机会公平基础上,关注教育过程的公平,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学规律,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创设有利于学生积极参与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着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主动学习、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逐步控制中小学教学班额,到2020年,全区实施小班化教育的小学、初中分别达80%以上、70%以上。

2)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推进以课堂教学改革为核心的区域教育综合改革,全区中小学开展“以学生发展为本”建设健康课堂的研究与实验。坚持以讲学稿为载体,围绕目标负担双调控的方向,探索构建不同学校、不同学科、不同教学内容的健康课堂教学模式和基本流程,研究教师与学生教学、学业评价标准,引导教师学生普遍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更加注重因材施教,更加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形成区域课堂教学特色,推动全区课堂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3)完善质量评价体系。继续推进落实《黄石港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发展性评价实施细则》,科学研制测量和评价工具,完善学生学业质量绿色评价、发展性评价体系,促进区域教育内涵式发展。完善督学责任区长效机制。健全督导机构,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专项经费,履行督学职责。更新督导理念,创新评价机制,强化督导作用。

3)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加强教育科研机构建设,按宏观研究、学科研究等岗位配备各类优秀专职研究人员,设立教育科研机构工作经费、科研专项经费和师资培训经费。完善区属教育科研机构对学校教研、培训等项目的管理、指导和检查制度。运用专家引领、项目合作、任务驱动、案例研究、网络交流等方式,系统开展教育改革专题培训与研究活动,增强全区教育改革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力争5年内10项课题成果达到市级先进水平,5项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选择一批质量高、实用性强的科研成果在区域内推广应用。

5、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创新工程。

1)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于国民教育的全过程,渗透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成立德育工作委员会,每年专题研讨一次。建设一支深受学生喜爱的高水平的思想品德课任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加强德育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有机衔接,。加强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建设。加大家庭教育指导力度,办好家长学校,构建学校社会家庭横向沟通的立体网络。完善德育导师制、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教师育人职责考评机制。

2)深化德育课题研究。着眼于每一名学生幸福成长,每一位教师幸福提升,每一所学校幸福发展,按照“幸福育人、育幸福人”的总要求,构建幸福德育五大体系(即目标体系,内容体系,路径体系,评价体系,推进体系)。实施幸福德育“六大项目”(即行为规范幸福人项目、班级建设、课程融合、实践体验、全员合力、“三位一体”),积极创新德育思路,拓展德育渠道,完善德育常规,丰富德育内容,构建德育网络,提升德育实效,打造有品位、有特色、有影响的黄石港区德育工作品牌。

3)加强学校体卫艺工作。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切实落实每天锻炼1小时要求。加强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和特色项目建设,定期举办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和专项体育比赛活动。认真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体育、音乐、美术课时,要以条件较好的学校为依托,建立艺术教育教研、科研基地,定期组织艺术教研活动,经常开展中小学课内外艺术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审美素养。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校园艺术节。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加强对传染颊 、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6、实施教育发展创新工程。

1)创新教育管理体制。健全校长聘任制,制订《黄石港区中小学校长聘任办法》,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聘用任期制,校长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形成校长队伍建设与专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深化“一校制”改革。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一所优质学校兼并若干所薄弱学校,实行一个法人代表,多个办学实体,实现学校同步发展。实施“联校制”改革。一所优质学校联合若干所薄弱学校,各学校实行法人独立,将优质学校办学理念、管理经验和校园文化等移植到薄弱学校,促进薄弱学校内涵式发展。探索“片区制”改革。根据区域学校分布特点,将全区小学划分为黄石港、环磁湖、胜阳港三个片区,片区内各小学在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师培训、教育活动等教育教学业务上加强交流与合作,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2)注重学校文化和特色建设。引导支持中小学确立先进的办学核心理念,形成独特的校园文化精神,构建校园文化发展长效机制,培育学校特色和品牌。创新开发课程文化,开展体现学生天赋、潜能和特长的社团文化活动,打造校园文化精品,培育学校鲜明特色,努力建设富有文化底蕴、具有内涵美感的学校环境。推进“幸福校园”、“绿色校园”、“书香校园”、“快乐校园”、“平安校园”建设,提升校园文化水平。力争到2020年,每所学校至少拥有2-3个特色项目,初步形成1-2个方面学校特色。开展学校文化特色创建活动,推动全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特色发展。

7、实施教育信息化应用与提升工程。

1)加强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十三五期间改扩建、新建学校、幼儿园等信息化配备的技术支撑工作。加强城域网和校园网建设,力争2018年建成覆盖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集网上教学、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为一体的高速宽带网络。积极开展中小学数字化学习试点,力争到2020年,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2)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公共平台。科学规划区域教育信息与装备中心职能和运作体系,统筹信息化设备和软件建设与应用,高标准建设中心机房、培训机房、录播室、访谈室等功能室。建立名师、特色优势学科教学资源库,开发优秀教师教案、多媒体课件和教学视频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数字化教育教学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建设学校数字图书馆。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加强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电子信息传输和管理制度,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

3)推动信息化资源整合利用。推动课程教学与信息资源的有机整合,形成开放、互动、共享的教育教学模式,提升学生信息素养和创新能力。引导学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掌握获取知识的能力。探索建立培育教育在线市场,构建区域性信息化环境下的学生、教师、家长互动交流学习平台,远程教育教学平台、数字化教研服务平台、管理平台和学习服务平台。建立教育教学、精品课程、师资培训、信息咨询等优质教育资源库,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8、实施学前教育提质工程。

1)健全学前教育保障体系。加大政府投入,将学前教育列入区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遣公办教师、贷款贴息等方式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民间资本发展学前教育,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妥善解决无证办园的问题。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幼儿园收费制度和标准,实行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制订并落实居民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政策。

2)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容量。积极编制未来5年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全面推进学前教育资源“新建一批、扩大一批、改造一批、置换一批和关停一批”三年行动计划,到2018年,新建   所、扩建    所、改造   所幼儿园,缓解入园难。5年投入 亿元。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规划,根据需求增长实际,适当调整小区配套幼儿园设置规模标准。高标准配置配套幼儿园设施设备,提升整体办园水平。

3)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标准。严格幼儿教材管理,规范日常活动教学管理,避免和防止办园小学化倾向,实行动态监管,提高办园质量。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实施保教人员准入制度。加强幼儿教师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幼儿教师待遇,维护幼儿教师的工资、职称评聘和社会保障等权益。加强对幼儿健康水平的监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形成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健全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健全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教育宏观决策和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定期向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接受人大、政协对教育改革发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整改落实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加大统筹力度,切实提高教育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2、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围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的理念,深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教育培训、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并重的干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治理念、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和办学治校能力。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内民主促进校内民主,调动各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加强党组织对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发挥群众组织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惩治腐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3、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和书香校园创建活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和联防体系。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实现校园安保工作常态化。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完善公安、教育、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做好信访、来访、公开投诉电话的办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保密法》,做好校园网络安全和密级公文的保存等工作。

(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1、增加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教育投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确保基础教育财政性经费依法实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使生均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学校、幼儿园安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学校标准化和公办幼儿园建设。建立政府教育投入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建立规范的教育经费及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完善教育经费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健全经费预算、公告、统计和审计监督制度。完善教育经费与办学质量相挂钩的评价机制,建立教育投入绩效考核、经费使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健全基本建设项目和教育资源处置的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教育行政执法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转变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能和模式,将重点放在制定规划与政策、落实条件保障、督导评价等方面。构建政府依法规范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形成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教育决策、管理、监督与反馈的新机制。依法规范教育机构审批、监督和管理。

2、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健全学校领导和管理体制,完善学校法人制度,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提高依法办学水平。建立健全师生权益保障机制,建立校内教师、学生申诉制度。依法保障教师教育教学权、民主管理权。依法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积极创建全国和省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提高师生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

3、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督学责任区和督导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强化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督导检查,加强对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的监督,建立监督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依法督政督学,坚持发展性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确保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加大教育政策执行、职责履行、经费投入等督查力度。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

(四)创设良好发展环境。

1、积极提供良好服务。强化综合管理职能,主动为学校创造良好发展条件。充分调动学校自主办学的积极性,激发学校改革、创新、发展活力。积极取得财政、发改、规划、建设、国土、物价、公安、环保、卫生、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的重视,把支持教育作为份内职责,为教育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简化教育办事程序,落实教育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2、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宣传黄石港区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形成理解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担负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在全区形成“人人关心教育、时时关注教育、尽心尽力办教育、齐心协力兴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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