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是我区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关键五年,是我区教育走向全省、走向全国,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为保证全区教育事业“十二五”期间健康持续发展,积极为我区提速打造全市最宜居、最宜商、最宜游、最具幸福感的核心城区服务,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以科学发展、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建设教育强区为目标,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人的素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以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依法治教为前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全区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优质发展、特色发展。
二、主要发展目标
(一)巩固提高学前教育: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0%以上,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95%以上。幼托机构达标率100%,幼儿教育质量管理逐年加大力度,新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2-4所。改制和新建公办幼儿园5所以上。
(二)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优化学校布局,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到2014年,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标。小学入学率达100%,初中入学率达100%;小学在校生巩固率100%,初中在校生巩固率达99%以上,义务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位居全市最前列,率先成为省级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区。
(三)大力扶持民办教育:依法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鼓励民办教育办出特色,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满足多层次社会需求。区政府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依法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重点发展黄石市中英文学校和广场路英才学校。
(四)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始终把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工作主题,促进德育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有机融合。坚持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率达100%;中小学市级以上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占全区教师总数的10%以上;加大师资培训,加强师德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堪、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六)提升教育科研水平:调整教科研机构,加大教科研投入,以研促教,以研兴教;强化中小学教科研管理,大力促进教科研与常规教学工作的紧密结合,不断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益,保持全省教育科研强区地位。
(七)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大力推进黄石港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及标准化建设规划。稳步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出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和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好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逐步使全区中小学硬件建设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缩小区域内学校办学条件差距。全面实施校舍安全工程规划,“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黄石港区青少年活动基地,高标准完成江北学校、市府路小学、中山小学、武汉路小学、黄石十八中和老虎头小学校园整体改造工程。
(八)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全力争取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政策的全面落实,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预算的编制管理,逐步实施“校财局管”制度,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
三、发展的战略重点
(一)促进区域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大力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确立2011年为全区学校“标准化建设年”,加强改造和扶持薄弱学校,在全部达标基础上不断缩小区域内学校办学条件的差距。进一步调整教育资源配置,创新发展模式,实现校长和教师的合理有序交流,逐步形成同类学校间师资力量相对均衡的良好局面。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大行政管理,创建公平教育环境;大力实施教育质量提高工程,深化课程改革,转变教学方式,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提高课堂效率,实现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全面优化,区域内教育质量一体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二)积极创建特色学校。立足校本,鼓励创新,在教育质量普遍提高的基础上走出一条适合各校校情的特色发展之路,真正形成“一校一品”、“一校一特”或“一校多特”的教育局面。大力推进学校文化建设,整体提升区域教育品位,突出品牌战略思想,树立一批高质量、高影响力的教育品牌,进一步扩大区域教育发展优势。
(三)不断完善教育管理机制。坚持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建立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的管理体制,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能,理顺财政、人事等具有教育职能的政府与教育管理的关系,真正形成教育管理的强大合力。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职权,落实校长负责制,适当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逐步形成上下联动、相互促进的一体化教育管理运行机制。
(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激励“优者从教”,保障“教者从优”,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完善培养培训体系,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加强教育教学专家的培养;进一步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
四、主要对策及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教育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基本属性;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全新的教育质量观,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树立“永争一流”的教育思想,确保我区教育在全市的领先地位,并达到在全省有一定的影响。
(二)强化依法治教,依法行政。教育行政部门切实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教育执法和监督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推动建立以学校法人和学校章程为基础的现代学校制度,坚持校务公开,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切实保障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重点,研究制定解决“择校”、“集体补课”等问题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快教学内容、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减少学生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举报和问责制度。禁止公办学校教师从事或者组织有偿家教。引导家长与学校配合,合理安排学生的课余生活,尊重和保护孩子有益的兴趣爱好,共同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四)加快推进体制创新。建立和完善新型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深化学校内部体制改革,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新课程背景下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体系。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依法管理民办教育,形成公办和民办教育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格局。
(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做好“五爱”教育、民族精神教育、诚信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加强学生校外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加强德育在各学科的渗透,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加强学校文化的建设,促进学校——社区——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动学生、教师、教学评价制度的创新,推动中考招生制度的改革;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教师培训制度,学校管理制度,学校课程开发体系;改革传统教育教学观念、模式和方法,促使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根本变革;鼓励和支持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形成“一校一特”、“一校多特”、全区教育再上新台阶的教育新局面。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任职资格制度和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和健全教师正常补充机制,通过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结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实施师德师风考评机制,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强化师资培训,大力提高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提升教师学历、职称层次;实施“名师工程”,大力加强学科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师交流机制,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交流锻炼机制,每年交流人数应占全区教师总数的5%以上;全面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健全教师奖励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体系,切实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七)突出教育科学研究。加大教科研的建设,完善教科研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教科研机构的作用;以新课程改革、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为选题重点,进一步完善教科研课题网络,增强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规范学校教科研活动,以小课题研究、教学叙事、教学案例、教学论文为主要形式,人人参与教科研,促进教科研和日常教学的紧密结合,形成教科研工作的常态化;加快教育科研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促进教育教学的深化改革。
(八)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教育行风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把好学校领导班子的选拔关;建立学校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设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教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的教育工作,坚持贯彻“一费制”,切实纠正招生、考试、收费等方面的不正之风,遏制和惩治教育腐败,还教育一片净土。
(九)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建成教育局信息中心,推进中小学“校校通”工程,构建区域教育信息平台;实施“教师信息素养和信息技术能力提高计划”,切实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范围和应用水平;注重学校校园网的软件建设,切实提高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运用。
(十)大力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进一步调整学校布局,完成黄石港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区域内中小学校的改造、重建、新建、撤并等工作。提出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基本办学标准和实施方案。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学校校舍改造工程”,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性提高和均衡性改变。控制学校办学规模,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学籍制度管理,促进学校结对联合,初步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区域全覆盖。
(十一)健全完善督导评价机制。逐步健全督导机构,充分发挥督导机构在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中的作用,适时出台相关督导评估办法和方案,加强区域教育的质量监测、均衡发展监测, 开展标准化学校评估,并接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完善幼儿园评估标准和规程,定期开展幼儿园督导评估。
(十二)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以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重点,完善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机制。优化教育外部发展环境,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公安、教育、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经常性的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公共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完善校园安全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妥善处理各种事端,着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十三)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落实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教育财政性拨款必须切实做到《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公办幼儿园建设,建立教育投入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各项教育专项经费的顺利到位;完善教师工资专户、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专户、中小学专用经费专户,确保专项经费的封闭运行;健全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国家省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不断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为建设教育强区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O一一年五月
首页 | 网站声明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磁湖路180# 联系电话:0714-3042828
鄂公网安备 42020202000007号 网站标识码:4202020002 鄂ICP备16019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