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教〔2022〕38号
黄石港区教育局
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 知
各教育集团,各中小学:
为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正常招生秩序,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招生工作文件要求及黄石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就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1、坚持就近入学。全区各公、民办中小学要在学校门前公示本校学区范围、招生计划、审核条件等,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区域招收新生。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各公办、民办小学均不得招收2016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入学就读,其他年级不得接收差龄生转学插班。
2、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依法保障黄石港区内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都能入学,推进常住人口义务教育全覆盖。严禁各中小学采用统一考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以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应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工作。
3、坚持“公民同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严格按时间、按计划、按程序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要根据区教育局招生工作的通知,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审定后方可实施,招生公告和广告须提前报经区教育局备案把关后方可对外发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黄石港区区内,严格按招生计划执行。
二、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益。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审核依据,以定点公办学校招收为主。2022年我区随迁子女定点招收学校为:黄石市第八中学教育集团黄石市第十五中学、黄石市磁湖北岸中学(黄石市第十四中学教育集团沈家营校区)、黄石市第八中学教育集团黄石市江北学校、黄石市市府路小学、黄石市武汉路小学、黄石市广场路小学教育集团楠竹林小学、黄石市广场路小学教育集团花湖小学等7所公办中小学。黄石市广场路小学教育集团广场路小学、黄石市中山小学教育集团中山小学、黄石市老虎头小学和黄石市第十四中学教育集团黄石港校区等4所中小学不作为随迁子女招收学校。其他学校可根据学位富余情况适当招收。
2、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学校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确保“应入尽入”并纳入学籍管理。各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3、统筹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的警察子女,市区两级高层次人才、重点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东楚英才卡持卡人子女等各类人员落实入学政策。
三、实施网上阳光招生,规范招生流程和招生行为
1、黄石港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继续使用“黄石义教招生”平台。从6月15日开始,全区各公、民办中小学按照《黄石港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网上阳光招生工作方案》规定的工作原则和工作流程,统一开展招生工作,不得自行组织招生。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班额。各校应落实《黄石港区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严禁超计划招生。同时,各中小学应根据在校学生人数及学位富余情况,制定并公示插班生招生计划,并对插班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核,按计划招收插班生,对插班生学位不足的实施校际调剂。2022年各中小学新生起始年级班额人数不得超过50人/班,非起始年级不得新增55人以上大班额,加快实现义务教育大班额常态清零,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基础。
3、统一组织录取。区教育局将根据建立的招生平台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报名登记、入学资料审查、公布录取结果等。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
4、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通过街道、社区、中小学和幼儿园等渠道,运用电视、报纸、新媒体和互联网等多种媒体进行网上阳光招生政策宣传。各校要加强招生平台业务培训,通过各种方式,宣传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招生平台使用办法,力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要开通招生热线电话,安排专人接待家长答疑,指导家长使用网上招生平台完成注册填报和现场审核等工作。
四、严肃招生纪律,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八条规定
1、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工作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严肃招生纪律,切实规范招生行为。
2、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各校要继续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制度,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因身体健康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其监护人应当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报区教育局备案批准,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3、严禁违规招生。各校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合规,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不得在宣传资料中诋毁其他学校。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宣传本校中考排名及宣传炒作中考升学率、中考状元。
4、加强学籍监管。各中小学应严格执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刚性执行招生计划,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学籍造假等行为。坚持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
5、各学校要按照《黄石港区2022年招生工作规定》中“八条规定”纪律要求,对招生各环节进行留痕管理,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行为。同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坚决杜绝各类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区教育局将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依法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处置突出问题,维持招生秩序正常、稳定,同时配合纪检部门对招生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6、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新生体检和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附件:1.黄石港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2.不动产(房屋)登记信息查询方式
2022年5月31日
黄石港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印发
附件1:
黄石港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公告
根据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方面的有关规定及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现将黄石港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
1、小学一年级新生:符合黄石港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未注册过一年级学籍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七年级新生:黄石港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经审核符合黄石港区入学条件的其他地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3、插班生:经审核符合黄石港区入学条件的小学2至6年级和初中8至9年级的学生。(平台无插班生网报,线下办理)
二、新生入学有关规定
1.A类(学区内有房有户):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学区内,且房产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
(1)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独立房产的。
(2)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在黄石市城区均无房产,但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一方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 母或祖辈)房产处落户从未迁移的。
(3)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在黄石市城区无房产,居住房屋为廉租房、公租房或单位无产权房的。
(4)拆迁户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学区内,且能提供原房产在2016年9月1日后拆迁的相关证明,在原拆迁地学区入学(适龄儿童在房屋拆迁前出生并已注册户籍)。如异地还迁已交房入住的,可在现房产地学区入学。
在学校核验材料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户 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 户口簿,下同)②出生证明③房屋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含契税发票)。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属于自建房的,需提供土地证明。属于廉租房、公租房或单位无产权房的,需提供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近6个月水电使用凭证。属于拆迁安置且申请回原居住地对应辖区学校就读的,须提供征迁安置协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提供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必须是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或双方共有的独立房产(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须提供无房产证明和祖辈房产信息,黄石城区无房产证明可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具体办理方式见附件2),同时提交近1个月水电使用凭证。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房且具有独立产权,非配偶关系的共有房产不能作为学区内学生入学依据。2022年6月30日前没有交房的新建小区和2022年6月30日之后办理房产证件的二手房不能作为学区内学生入学依据。
2.B类(优抚对象子女):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包括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的警察子女,市区两级高层次人才、重点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东楚英才卡持卡人子女等。
在核验材料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户口簿②出生证明③优抚对象相关证明材料等。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3.C类(学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不具有黄石港区户籍,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独立房产,可申请到符合服务学区条件的学校就读。2022年6月30日前没有交房的新建小区和2022年6月30日之后办理房产证件的二手房不能作为学区内学生入学依据。
在学校核验材料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户口簿②出生证明③房屋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含契税发票)和近1个月水电使用凭证。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4.D类(学区内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有黄石港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为户主,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在黄石城区无房产,且长期租住在本学区内,可在户籍地符合服务学区条件的学校申请就读。
在学校核验材料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②出生证明③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有房产部门开具的黄石城区无房证明。④长期居住证明。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5.E类(外来务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不具有黄石市户籍(不含鄂州花湖),法定监护人持有黄石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证证明,在黄石港区有合法工作,有合法稳定租赁住所并实际居住,且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法定监护人在黄石城区及黄石港区周边地区无房产,可申请到符合服务学区条件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在学校核验材料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②出生证明③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黄石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证证明);④父母在黄石港区的租房合同(合同上写清楚开始租房的时间)和房东的房产复印件;⑤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有房产部门开具的黄石城区无房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和鄂州花湖无房证明(电子版)(具体办理方式见附件2)。⑥父母在黄石港区的务工证明,所列证件之一:①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合同和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连续缴纳6个月),②工商营业执照(开设6个月及以上)、纳税证明。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6.F类(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为大冶市、阳新县户籍,法定监护人在黄石港区有合法工作,在黄石港区有合法稳定租赁住所并实际居住,且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法定监护人在黄石城区及黄石港区周边地区无房产,可申请到符合服务学区条件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在学校核验材料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②出生证明③常住证明(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黄石港区街道、社区开具的常住证明);④父母在黄石港区的租房合同(合同上写清楚开始租房的时间)和房东的房产复印件;⑤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有房产部门开具的黄石城区无房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和鄂州花湖无房证明(电子版)。⑥父母在黄石港区的务工证明,所列证件之一:① 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合同和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连续缴纳6个月),②工商营业执照(开设6个月及以上)、纳税证明。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三、录取办法
黄石港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各招生学校按照A、B、C、D、E、F六类顺序依据分类,依次分批进行预录取(不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按A、B、C、D顺序进行预录取),学生信息由招生学校负责审核。预录取过程中,当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且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时直接预录取,当报名学生人数多于学校空余学位数时,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入学。学校负责网上和现场初审,区教育局负责复审及录取工作。
四、网报流程
所有申请黄石港区学位的学生都需经过网上注册登录、信息填报、网上核验、现场审核等四个步骤,完成入学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第一步:网上注册登录。
家长手机扫描二维码,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注册和登录,登录“黄石义教招生”平台微信小程序。不会使用网络登录的家长可寻求他人帮助或咨询对应学校。
第二步:网上填报信息。
家长选择“小学报名”或“初中报名”进行报名信息填报,根据招生平台上的填报说明填报信息,并根据平台提醒拍照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信息填报确认后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家长按照招生平台拍照上传的佐证材料,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步:网上核验材料。
学校对家长填报的学生信息与拍照上传的佐证材料进行比对核实,核实无误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提交到区教育局。有需要补充、完善材料的通过短信通知家长继续补充、完善佐证材料。
第四步:现场审核材料。
家长收到短信通知后持新生入学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学校现场打印《黄石市2022年新生入学登记表》,家长和审核员签字确认,佐证材料复印件交给学校留存。由现场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完成学生报名资料现场审核工作,形成招生数据库。
家长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虚假信息或证件造假,将取消申请人申请就读学校的入学资格并列为黄石港区入学诚信黑名单,情形严重的将由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信息填写不全或资料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将不予通过。
五、招生工作安排
(一)黄石港区小学一年级新生
1、7月1日—7月15日,网上登记填报。
2、7月1日—7月15日,网上核验材料。
3、7月16日—7月22日,学校现场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7月23日—7月27日,入学资格审核。
5、8月下旬,录取并下发相关通知。
黄石港区初中七年级新生
1、6月15日—6月25日,网上登记填报。黄石港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其毕业小学指导家长网上注册填报,非黄石港区小学毕业生由其对应初中指导家长网上注册填报。
2、6月15日—6月25日,网上核验材料。
3、6月26日—6月30日,学校现场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7月1日—7月5日,入学资格审核。
5、8月中下旬,录取并下发相关通知。
(三)插班生
1、8月20日—25日,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2、8月26日—27日,学校上交插班生资料到教育局审核。
(四)报名与注册
8月26—29日,各中小学新生凭入学通知等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注册。
8月30日各小学向家长公布2022年新生招生名单及分班情况。8月31日开展新生入学教育,9月1日正式开学。
8月31日各初中向家长公布2022年新生招生名单,并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六、咨询方式
为进一步服务家长,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各中小学设立招生咨询电话,区教育局设立招生投诉电话。具体如下:
初中:
黄石市第八中学教育集团黄石市第八中学:0714—6222218
黄石市第八中学教育集团黄石市第十五中学:0714—3285585
黄石市第八中学教育集团黄石市江北学校初中部:0714—3293209
黄石市第十四中学教育集团黄石港校区: 0714—6515070
黄石市磁湖北岸中学(黄石市第十四中学教育集团沈家营校区):0714—6228638
黄石市第十四中学教育集团老虎头校区(十八中):0714—6307821
小学:
黄石市广场路小学教育集团广场路小学:0714—6261673
黄石市广场路小学教育集团楠竹林小学:0714—6580675
黄石市广场路小学教育集团花湖小学: 0714—6552506
黄石市广场路小学教育集团广场路英才学校:0714—3268778
黄石市中山小学教育集团中山小学:0714—3092527
黄石市中山小学教育集团武黄路小学:0714—6531860
黄石市中山小学教育集团中英文学校:0714—6541918
黄石市第八中学教育集团黄石市江北学校小学部:0714—3293209
黄石市市府路小学:0714—6200303
黄石市武汉路小学:0714—6227488
黄石市沈家营小学:0714—3281135
黄石市老虎头小学:0714—6206806
招生投诉电话:0714—6384220(区教育局信访办)
0714—6384205(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办公室)
黄石港区中小学学区划分及说明
黄石港区中学学区划分及说明
对应初中 | 学区范围 | 学区说明 |
黄石市第八中学教育集团黄石市第八中学 | 文化宫社区(部分)、南京路社区、钟楼社区、湖滨路社区、天桥社区 | 沿南京路-广场路-郁香巷-信息巷-武汉路-天津路-湖滨大道-湖滨二巷-武汉路-火车站-沿铁路-上窑天桥以北-沿江-交通路-黄石大道-南京路 |
黄石市第八中学教育集团黄石市第十五中学 | 红旗桥社区、海观山社区、市建村社区、亚光社区、胜阳港社区、文化宫社区(部分) | 沿南京路-广场路-郁香巷-信息巷-武汉路-天津路-湖滨大道-儿童公园-杭州路-明珠广场-亚光-湖滨大道-华新路(沿线)-红旗桥-江边-沿江-交通路-黄石大道-南京路 |
黄石市磁湖北岸中学(黄石市第十四中学教育集团沈家营校区) | 沈家营社区、楠竹林社区、凤凰山社区、桂花湾社区、师院社区、复盆山社区、南岳社区、王家里社区 | 沿湖滨大道-牛头山分水岭-电厂加油站-沿江-九曲桥-黄石大道-师院路-湖师-桂花路沿线-磁湖路沿线-楠竹林-湖滨大道 |
黄石市第十四中学教育集团黄石港校区 | 黄石港社区、新闸社区、大桥社区、青山湖社区(部分)、万达社区(部分)、大码头社区(部分)、天虹社区(部分) | 沿师院路-商检局-二医院-公园路-纺织二路-后河堤-中英文西围墙-花湖大道-湖滨大道-天虹-迎宾大道以北-大码头-新闸-肉联-沿江-市委湖-九曲桥-师院路 |
黄石市第十四中学教育集团老虎头校区(十八中) | 锁前社区、大码头社区(部分)、老虎头社区、花湖社区、天方社区、青山湖社区(部分)、纺织社区、黄印村社区、延安岭社区、万达社区(部分)、天虹社区(部分) | 沿纺织二路-公园路-谭家桥-师院-湖滨大道-青山湾-延安岭-青港湖-大泉路沿线-迎宾大道以南-湖滨大道-花湖大道-万达华府-后河堤-纺织二路 |
黄石市第八中学教育集团黄石市江北学校 | 江北社区 | 江北管理区范围 |
黄石港区小学学区划分及说明
对应小学 | 学区范围 | 学区说明 |
黄石市市府路小学 | 钟楼社区、天桥社区 | 沿交通路-武汉路-火车站-沿铁路-上窑天桥以北-沿江-交通路 |
黄石市广场路小学教育集团广场路小学 | 胜阳港社区、文化宫社区、南京路社区、湖滨路社区 | 沿交通路-武汉路-湖滨二巷-湖滨大道-儿童公园-南湖渔场-杭州路-天津路-沿江-交通路 |
黄石市武汉路小学 | 红旗桥社区、海观山社区、市建村社区、亚光社区 | 沿天津路-明珠广场-亚光-华新路-红旗桥-沿江-海观山-天津路 |
黄石市沈家营小学 | 沈家营社区、凤凰山社区、桂花湾社区、师院社区、复盆山社区、南岳社区、王家里社区 | 沿湖滨大道-牛头山分水岭-红旗桥-沿江-九曲桥-黄石大道-师院路-湖师-桂花路沿线-磁湖路-湖滨大道 |
黄石市广场路小学教育集团楠竹林小学 | 楠竹林社区 | 楠竹林社区 |
黄石市中山小学教育集团中山小学 | 黄石港社区、大桥社区、青山湖社区(部分)、万达社区(部分) | 沿九曲桥-黄石大道-师院路-商检-二医院-公园路-纺织二路-后河堤-中英文西围墙-花湖大道-彩虹路-迎宾大道-沿江-九曲桥 |
黄石市老虎头小学 | 青山湖社区(部分)、纺织社区、黄印村社区、延安岭社区、万达社区(部分) | 沿纺织二路-公园路-二医院-湖师-湖滨大道-青山湾-延安岭-老虎头-湖滨大道-花湖大道-万达华府-后河堤-纺织二路 |
黄石市广场路小学教育集团花湖小学 | 锁前社区、大码头社区(部分)、老虎头社区、花湖社区、天方社区、天虹社区(部分) | 沿湖滨大道-花径路-老虎头山分水岭-青港湖-大泉路沿线-迎宾大道以南-湖滨大道 |
黄石市中山小学教育集团武黄路小学 | 大码头社区(部分)、天虹社区(部分)、新闸社区 | 迎宾大道以北,黄石大桥以北,天虹(部分) |
外来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审核须知
2022年黄石港区外来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入学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见各校门口公告。请各位家长审核前准备好下列佐证材料。
(1)户籍证明:外地户口或大冶、阳新户口。
户籍或房产为鄂州花湖地区的学生不列入随迁子女范围。
(2)居住证明:黄石港区辖区内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
大冶、阳新户籍可提供学生父母在黄石港区范围内的租房合同、房主房产产权证明和街道社区出具的常住证明。
(3)权籍调查证明:出具学生及法定监护人双方在黄石其他城区无房产(电子版或纸质版)和鄂州花湖地区无房产(电子版)的权籍调查证明。
(4)劳务或经商证明:a.其法定监护人在黄石港区范围内合法企业或单位出具的正规劳动(劳务)合同(签订合同6个月及以上),以及该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保(截止到目前连续缴纳6个月)的相关证明。b.其法定监护人在黄石港区范围内合法的营业执照(开设6个月及以上),以及在黄石港区依法纳税的契税证明。
(5)学业证明:初一新生需提供应届毕业证或流出地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籍信息卡。
以上材料由学校审核原件,复印件由学校留存,用于学生上报学籍核查。
家长如果对学校审核程序有异议,可以向黄石港区教育局进行反映。招生投诉电话:0714-6384205/6384220。
黄石港区教育局
2022年6月
附件2:
不动产(房屋)登记信息查询方式
不动产(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一、网上查询:申请人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即可网上查询,下载打印证明。
二、自助机查询: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读取身份证、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后查询。如需查询多人,本人扫脸识别后可通过刷其他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添加。对无身份证的未成年人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添加。
采取自助机查询者,可就近到以下地点查询:
1.黄石港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黄石港区华新路17号;联系电话:0714-3260609。
2.西塞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西塞山区飞云街6号一楼22号;联系电话:0714-6487620。
3.西塞山区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大厅
地址:西塞山区大华巷武商旁;联系电话:0714-6489915。
4.团城山万达警务综合服务站24小时政务小屋
地址:下陆区团城山万达门口附近的警务综合服务站24小时政务小屋。
5.下陆区杭州东路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
地址:下陆区扬州路12号一楼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14-6391091。
6.开发区铁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经济开发区金山大道189号;联系电话:0714-6392623。
网上查询、自助机查询的图文、视频教程,详见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如对查询结果有疑问,请拨打服务热线0714-622508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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