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黄石港区科经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规定》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现将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黄石港区科经局在市、区两级政府网主动公开《科经局2020年部门决算》、《科经局2021部门预算公开》、《湖北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1年6月更新)》、《零费用低压接入电网放宽标准》等各类信息,并在湖北省政府网主动公开宣传《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相关内容。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也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对市、区两级发布的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和归类整理工作。二是对最新政策文件进行梳理上传,及时公开宣传工业经济与信息化(科技)专项方面的信息。三是严格落实专人负责,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网科经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事项。 二是依托区政府政务平台,集中发布我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全面提升政策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和日常监督,建立责任清晰明确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完善我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管理、依申请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等制度和工作流程。
2021年我局主动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
2021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公开更新内容不够及时、不够全面等问题,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距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下步工作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整改落实,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关于湖北政务网权责清单中涉及我局电力设施、假冒专利产品的查封和扣评等相应项目,我局不具有行政处罚职权,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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