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荣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幸福食堂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老年助餐服务是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是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动黄石港区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升养老助餐服务管理水平,解决老年人用餐不便问题,近两年来,黄石港区民政局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大力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幸福食堂)项目建设,不断健全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取得良好成效。
2023年,黄石港区开始在全区推进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工作,幸福食堂可以满足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需求,是解决社区高龄、独居、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吃饭难”问题的重要举措。2023年黄石港区将建设老年人幸福食堂纳入民生实事。为将民生实事办好,区民政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就幸福食堂选址,如何开展运营及监管进行研究。
一、强化规划引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近两年来,我们根据老年人分布特性、年龄特征、需求特性,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针对部分老人“一个馒头一碗粥、一锅米饭管一周”的情况迅速建成了江北、大码头、锁前、市建村、王家里、亚光、南岳、天桥8家幸福食堂,分别为独立幸福食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内设置幸福食堂、养老机构利用内部食堂提供助餐服务以及助餐点等多种形式。其中王家里、亚光、南岳、天桥由第三方运营。积极开展集中就餐、居家助餐、上门送餐等服务,解决了鳏寡孤独老人吃饭难、吃饭贵的问题,得到了居民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年利用城市更新项目资金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幸福食堂)项目7家,分别为:天虹、天方、大桥、覆盆山、青山湖、楠竹林(含王家里),项目预计9月份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统筹谋划,建设完善幸福食堂项目体系
区民政局牵头成立黄石港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幸福食堂)建设工作专班,统筹全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幸福食堂)建设,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全区社区养老服务(幸福食堂)设施建设升级改造,结合打造“15分钟”生活圈要求,实现幸福食堂服务全覆盖。其中,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幸福食堂)主要涉及幸福食堂的厨房操作间及就餐大厅改造,新建康复室、小哥驿站、爱心超市、活动中心、理疗室、老人照料间、老年大学教室、功能室和展馆等;并设智慧医养服务平台、老年大学、养老护理培训中心、养老服务体验区,具有对全区社区养老服务每个单元进行综合评估、健康管理、活动管理、数据分析的功能,汇聚线上线下养老服务、医疗健康、家政护理、紧急救护等多种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
三、规范管理、确保质量
幸福食堂结合老年人的体质,饮食特点和个性需求,制定了科学的营养套餐,做到米饭软、青菜烂、少油少盐、荤素搭配、营养充足、价格实惠。全力服务好60岁以上老年居民,让高龄老人吃的实惠、吃的放心,着力开发60岁以下的社会消费群体,提高社区食堂的生存力。菜价高、中、低比例按2:5:3搭配为基本原则,所有出品价格按照黄石港区餐饮行业市场价格的80%以下为定价标准,社区60岁以上老年消费群体更有特定优惠,保证老年群体6元吃饱,8元吃好。目前,辖区已建成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幸福食堂)均安全规范运营,并针对不同群体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助餐服务,对于经济困难、失能、独居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采取公益性经营,对于一般家庭老年人群体采取低于市场价消费水平经营,对于家庭条件较好的老年人群体,提供送餐、套餐、家庭餐等多种类消费模式,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同发展。
四、扩大社会参与,丰富服务内容
一是要求2023年以后凡新建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提档升级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均应建设社区幸福食堂。二是全面开放养老机构助餐服务,鼓励内设有食堂的养老机构全面开放老年人助餐服务功能,引导其为周边老年人提供订餐、堂食、送餐服务。三是鼓励优质社会餐饮企业参与养老助餐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利用具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社会餐饮单位,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助餐服务,鼓励引进社会餐饮企业运营社区食堂。
您提案中的几点建议非常客观和中肯,对进一步解决城市空巢、独居、高龄老人“吃饭难”,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表示感谢。针对加快推进建设幸福食堂建设问题,目前也存在诸多困境,是寻找场地难,适合的空闲土地很有限,且土地租金很高,一般养老服务企业难以承受;二是持续运营获得补贴较为困难,如果没有相应的价格优势将无法在送餐成熟的市场中存活,且存在部分经济困难老年人需要每餐补贴的情况,补贴资金缺口大。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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