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黄石港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大服务格局,提升知识产权志愿者队伍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根据《黄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黄石市知识产权志愿服务管理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知识产权志愿者
志愿者可以自行在“志愿黄石”服务信息平台注册,或者经本人同意,由其所属的志愿服务组织代为注册,注册成为知识产权服务志愿者。
(一)知识产权志愿者申请条件
1.热爱知识产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能够安排一定的时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具有知识产权相关常识和参加知识产权志愿服务工作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3.品行端正,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知识产权志愿服务组织相关规定;
4.无违纪、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二)志愿者享有的权利
1.自愿加入或者退出知识产权志愿服务组织,有权申请参与志愿者组织的管理工作;
2.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有权拒绝参加与志愿服务无关或者超出其能力的活动;
3.接受志愿服务相关培训,有权了解知识产权志愿服务活动相关信息;
4.获得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必要的条件和保障,有权要求志愿服务组织出具本人的志愿服务证明;
5.对志愿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6.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赋予的其他权利。
(三)志愿者应当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志愿服务组织相关的规定;
2.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
3.履行服务承诺或协议,完成志愿服务活动;
4.在志愿者职责范围内,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5.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盈利活动或与志愿服务活动宗旨、目的不符的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知识产权志愿服务组织
知识产权志愿服务组织应当有明确的发展思路,保证工作机制、组织体系健全,能够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机构设置、管理员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报黄石市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备案。知识产权志愿服务组织不允许向志愿者收取会费或其他类似费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指派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服务,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
三、知识产权志愿服务活动
1.志愿者可以参与知识产权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的知识产权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自行依法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2.知识产权志愿服务组织可以组织开展宣传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为辖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直通车”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等公益活动;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处理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有关事宜;发现并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线索等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志愿服务活动。
3.知识产权志愿服务组织可以招募志愿者开展知识产权志愿服务活动;招募时,应当说明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以及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知识产权志愿服务不得要求志愿者提供超出其能力的志愿服务。若志愿服务活动需要专门知识、技能,应当对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
2.志愿者接受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应当服从管理,接受必要的培训,并按照约定提供志愿服务。志愿者因故不能按照约定提供志愿服务的,应当及时告知志愿服务组织或者志愿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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