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于个人性命,关乎人类的生存与健康。冬季严寒,是群众饮食进补的高峰季节,同时临近岁末,各类宴请、亲友聚会、年终总结会等群体性聚餐活动会大幅增加,群体性食物中毒和各种食源性疾病的高发,食品安全风险相应增大,应慎重把好“入口”关,下列注意事项,您需知道!
一、外出聚餐应注意事项
1、外出聚餐时,消费者应选择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的餐饮单位消费(依照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状况,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就餐时最好应选择笑脸餐厅)。
2、吃火锅、烧烤、海鲜等时要坚持生熟分离、防止交叉污染;各类食材必须充分煮熟煮透,方可食用;根据自己的肠胃情况控制食用海鲜、四季豆、野蘑菇、鲜黄花菜等食品,同时避免暴饮暴食,少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发生食物中毒时,要第一时间到医院就诊,保存好消费发票、病历卡、化验报告等证据,为调查处理留足凭证。
4、食品安全问题和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二、食品采购应注意事项
1、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生产地址、保存条件等信息,包装表面是否整齐光洁、有无破损。凡真空包装食品出现漏气、胀袋等现象的,罐头出现鼓盖的,干货、调味品出现霉变、生虫的不要购买、食用。
2、购买散装食品时,选择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有标签标注的食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单位等,建议不要购买没有任何标签标注的散装食品。
3、购买豆制品、熟肉食品等应选择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的正规生产经营单位,不要到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食品流动摊点去购买。不买未经动检部门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动物及制品。
4、购买食品、餐饮消费时要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出现问题后可作为申诉、举报、维权的依据。
三、家庭用餐应注意事项
1、购买的食品原料要按照食品包装标签或根据食品特点妥善保存,食用、加工前要仔细检查食品安全质量。
2、生吃瓜果蔬菜前应洗净消毒。
3、所有食品都要做到烧熟煮透,存放和加工食品时,应注意生熟分开;厨房刀板、盆筐、碗碟等工具用具也要尽可能做到生熟分开。
4、剩菜剩饭应及时冷藏(最好在5℃以下),不要在冰箱里放超过3天,剩饭菜加热的次数不应该超过1次,剩菜重新加热时煮得要足够“透”,防止亚硝酸盐中毒或者肠胃不适。蔬菜、海鲜和豆制品易变质,建议适量烹制,一次吃完,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好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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