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政府办公室5月底印发的关于《更大力度对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进行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区市场监管局立足于部门工作职能对相关措施积极贯彻落实,现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针对《措施》第二条“优化服务行业发展环境”,涉及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责主要集中在规范餐饮行业发展、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在刚过去的端午节假期期间,万达广场举行大型室外美食节活动,区局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2人次全天候对万达美食节开展食品安全保障,对美食节的所有食品、餐饮商户进行监管检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美食节期间未出现涉及食品安全的有关投诉与与舆情。
二、针对《措施》第十条“支持‘个转企’。对从业人员在 5 人以上的个体户转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满一年,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 1 万元。”该项措施为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经过与市局对接了解到,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正在针对此项措施制定详细的申报方案,待明确“个转企”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流程之后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配合市级部门做好政策的宣传与引导,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相关奖励。
除此以外,自5月份起黄石港区局开展市场主体“壮苗”行动,印发了《黄石港区市场主体“壮苗”行动方案》,对新登记的市场主体由属地市场监管所组织人员进行全覆盖回访帮扶,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市场主体现状,“见苗浇水”,纾困解难,促进市场主体成长壮大。自5月份开展“壮苗”行动以来,黄石港区局累计回访市场主体307户(企业158户,个体149户),其中已开业市场主体152户(企业57户,个体95户),未开业155户。认真收集市场主体反馈的困难和问题,进行逐类分析研判,对涉及需要多部门解决的问题,加强与其它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力争取得最佳的服务效果。
三、针对《措施》第二十条“推行涉企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由于区级市场监管部门没有行政处罚权,因此对于此项措施本部门主要工作集中在相关政策宣传与引导。接下来在日常工作中将加大对违法行为线索的收集,秉承包容审慎的态度,给予市场主体一个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
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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