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黄石港区司法局“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发展规划
“十三五”期间,黄石港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狠抓队伍建设,推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黄石港区司法局2017、2018、2019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019年获得“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区称号”。
一、“十三五”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显著。一是做好“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及“七五”普法启动工作,筹备并组织召开了全区“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启动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确定目标任务,明确方法步骤,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动员广泛发动,为“七五”普法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二是建立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制区直联席会议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组建了区“七五”普法讲师团,形成了一支稳定可靠的普法队伍,为“七五”普法工作提供师资保障。三是抓实法治宣传工作。2016年至2020年,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600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42万余份,全区共有75余万人次参加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四是深入推进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七五”普法期间,我区创建的黄石市老虎头小学、黄石港区法治文化广场两个法治文化示范点,分别被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命名为全省第二、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二)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机构改革以来,我局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6件,对在合法性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督促其认真加以修改,保证文件制定质量,最大限度地避免法律风险。二是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机构改革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起,受理行政复议申请8起,依法审结案件8起。三是认真组织行政执法证考试。积极组织全区41换证,35名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证统一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四是扎实完成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我局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动员部署、严格资格审查、严控选任程序,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等,共选任人民陪审员72人、人民监督员17人,顺利完成人民陪审员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三)创新方法,基层基础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招聘政府雇员充实到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5名,进一步壮大了工作队伍,充实了工作力量,解决了无人做事的问题。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流程和权限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理,在宣告、请销假、双八等方面严格管理,加大对不服从管理、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的打击力度。强化e话通使用管理,对e话通实行每日核查,了解矫正人员的日常动态,对不按规定使用e话通的矫正人员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提请收监,起到了震慑作用。2016至2019年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43人,解除矫正244人,目前在矫80人。二是深化民间矛盾纠纷排调工作。截止2019年底,全区共建各类调委会101个,其中专职调委会5个,街道人民调委会5个,社区人民调委会33个,人民调解员386余名,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20个,2016至2019年共排查矛盾纠纷2289件,调解成功2252件。积极开展三调对接,着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黄石港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了12348公共法律驻黄石港区法院、黄石港区检察院工作站,开展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工作。在信访局成立了黄本莲工作室,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家庭婚姻矛盾纠纷调解室,专门负责矛盾纠纷的联合化解工作。三是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于2018年投入30余万元,建成了集行政会议培训、会见探视帮教、法律援助咨询、社区矫正帮扶、人民调解工作等功能为一体的黄石港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成五个司法所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建设,中心已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是及时完成司法所新建任务。2017年完成五个司法所的恢复重建工作,每个司法所均按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完成。
(四)强化措施,高效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个及5个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依托社区律师,全区建成33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先后成立了黄石港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驻法院和驻检察院工作站,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是认真办好各类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援助案件3073件,免费接待法律咨询15077件,实现了符合援助条件的案件100%受理。
(五)突出重点,扎实开展脱贫攻坚。选派我局副局长陈武同志长驻阳新龙港袁家畈村驻村帮扶工作,通过入户走访、宣讲政策等,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制定帮扶措施,做到精准帮扶。司法局五名党员干部帮扶石下村五名困难贫困户,2017至2020年共计投入帮扶资金7余万元,用于帮扶村发展集体经济、修建集体水池建设等。
(六)高度重视,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机构改革后,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政府法制办职能职责归并到司法局,为此我局重新调整了人员岗位,每一位党员干部都明确了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积极性得到了充分调动。人员、岗位结合更加合理,工作职责合理划分,理顺关系,尽可能协调搭配,既能独立开展工作,又能相互协作、加强配合,达到协调运转的目的。
二、“十四五”发展规划
(一)扎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切实抓好“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普法的规划组织,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抓好“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二是加大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员为重点对象,进-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人员公正司法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者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经营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各级领导的依法治理观念和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好特定对象的法治宣传,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专业性、有效性。
(二)切实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完善区级各部门、各街道依法治区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依法治区工作网络,强化法治工作培训,把依法治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强化依法治区工作的督导考核。把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联合各相关部门,对依法治区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依据。
(三) 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落实好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详细执法监督计划,采取灵活有效方式,不定期对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检查考核工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每年定期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严格审查把关。
(四) 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力度,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及时化解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调解的效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十四五”期间,力争全区规范化调委会达到70%, 全区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以上。
(五) 继续加强特殊人员监管安全。加强与法院、检察机关进行社区矫正规范执法联合督查,进一步促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开展。加强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管理教育帮扶,健全完善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加强日常排查走访、重点人员衔接管理等。
(六) 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制。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做好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优化案件结构。完善法律进社区制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七) 不断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继续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抓好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开展,加强警示教育。加强机关党建,继续做好“三会一课”、党务公开、党费收缴、困难党员慰问、党员主题日等活动。常态化的做好脱贫攻坚、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黄石港区司法局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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