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黄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黄石港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黄石港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适时更新调整。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要包括: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计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主要业务流程;审计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审计结果公告;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区审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黄石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uangshigang.gov.cn/)为主要载体集中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可以向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黄石港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也可在黄石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黄石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下载《黄石港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黄石港区审计局办公室是黄石港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区审计局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邮政编码:435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29号
联系电话:0714-6482976;
电子邮箱地址:hsgq@huangshi.gov.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黄石港区人民政府或本机关投诉、举报,举报投诉邮箱:hsgq@huangshi.gov.cn。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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