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审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 执法项目类别 | 审核事项名称 | 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 审核重点 |
1 | 行政强制、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的处罚 对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处罚 对延解、占压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处罚 对虚增、虚减财政收入或者财政支出的处罚 对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的处罚 对骗取财政资金的处罚 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对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的处罚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提供担保的行为的处罚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擅自开设使用账户行为的处罚 对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外国贷款的处罚 对企业和个人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的处罚 对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其他公款的处罚 对被审计单位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对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处罚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1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 | 审计各职能科室 | 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代拟稿;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及被审计(调查)单位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书面意见;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材料;其他有关资料。 | (一)执法主体和权限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 (三)执法对象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四)执法是否有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或滥用职权情形,审计程序是否合规; (五)问题定性、处理处罚意见、审计救济途径是否恰当; (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监察、公安机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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