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水字〔2022〕1号 签发人:莫强
关于拨付青山湖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一期)配套资金的请示
区政府: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实施2021年省级水资源保护资金项目的通知》,青山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一期)下达资金650万元。该项目于2021年11月8日开工,中标价648.8万元,目前工程已完成形象进度80%。根据《湖北省水资源保护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本次下达的水资源保护资金是工程直接建设费用,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事项,本级财政需配套独立费用(二级费用)。经我局统计,黄石市青山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一期工程实施方案编制17.2万元(已通过专家评审)、监理费用12.96万元(按照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共计30.16万元需区财政配套。目前,方案编制、监理根据合同需要支付费用,现恳请区财政予以配套安排,经费专款专用。
妥否,请批示!
附:区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纪要。
黄石港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1月11日
黄石港区水利和湖泊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印发
首页 | 网站声明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磁湖路180# 联系电话:0714-3042828
鄂公网安备 42020202000007号 网站标识码:4202020002 鄂ICP备16019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