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水字〔2022〕 7号 签发人:莫 强
黄石港区水利和湖泊局
关于湖北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项目使用林地初步审查意见
湖北省林业局:
湖北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项目拟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材料,我局已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湖北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项目,是经黄石市黄石港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的项目,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类型为公共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黄石港区沈家营街道办事处师院社区林地面积0.1670公顷,林权无争议。
二、拟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情况
(一)拟使用林地情况
湖北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项目共区划林地小班1个,林地、林木权属为师院社区所有,林权无争议。拟使用林地面积0.1670公顷,其中:
1.按现状地类分:乔木林地0.1670公顷;
2.按使用林地类型分:用材林林地0.1670公顷;
3.按林地权属分:集体林地0.1670公顷;
4.按森林类别分:一般商品林地0.1670公顷;
5.按起源分:人工0.1670公顷;
6.按林种分:用材林0.1670公顷;
7.按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级分:Ⅳ级保护林地0.1670公顷;
8.按优势树种分:杨树0.1670公顷;
9.按被使用林地单位分:黄石港区沈家营街道办事处师院社区0.1670公顷。
(二)林木采伐情况
湖北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项目拟使用林地范围,涉及林木采伐蓄积4立方米。
三、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
湖北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0.1670公顷,符合《黄石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要求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规定的使用林地要求。
四、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在2022年省厅下达黄石市林地定额指标中予以保障。
五、现场查验及公示情况
(一)湖北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0.1670公顷,涉及林木采伐蓄积4立方米。
(二)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不在自然保护区(小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拟建设项目区域内无古树名木、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三)现场查验时,项目建设单位不存在先占地后办手续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勘测单位调查结果与现场一致。
(四)该用地项目已在林地所在社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群众无异议,无投诉。
六、审查意见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已对该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该项目符合用地条件,同意其上报审批,请批复。
黄石市黄石港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3月15日
抄送: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黄石港区水利和湖泊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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