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建立黄石港区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1

港水字〔2023〕16号  

区水利和湖泊局

关于建立黄石港区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

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黄石港区分局: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黄石港区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各成员单位,请共同做好我区湿地保护工作。

附件:黄石港区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黄石港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9月1日


附件:

黄石港区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我区湿地保护工作。分析我区湿地保护形势,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相关制度、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湿地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我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修复和利用。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总结推广各地有益经验、做法,不断提升湿地保护利用水平。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尽其职、各司其责、加强联系、通力合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区水利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跟踪督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制定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和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加强湿地保护地建设,研究提出区级重要湿地名录,承担全区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负责加强对河流湖泊范围内湿地的管理和保护,因地制宜采取水系连通、清淤疏泼、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等治理修复措施,严格控制河流源头和蓄滞洪区、水土流失严重区等区域的湿地开发利用活动,减轻对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加强对有关湿地利用活动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湿地保护措施等内容的审查;组织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参与制定湿地分级分类、监测预警、生态修复等标准;联合发布区级重要湿地名录。

区发改局:负责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同区相关部门编制全区湿地保护相关规划,支持纳入国家规划的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建设。

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全区中小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开展湿地保护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湿地保护意识。

区财政局:负责将开展区级湿地保护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加大对区级重要湿地保护的财政投入;配合制定和落实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区卫健局:负责统筹指导湿地实施血吸虫病防治措施,减少药物灭螺等钉螺控制措施对湿地环境的不利影响,促进血吸虫病防治与湿地保护协同发展。

市生态环境局黄石港区分局:负责监督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时,加强对有关湿地利用活动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湿地保护措施等内容的审查;联合发布区级重要湿地名录。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和区水利和湖泊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联席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联络员。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联络员及办公室主任变动的,由新任人员自行接替,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和湖泊局,负责区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利和湖泊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印章,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区水利和湖泊局代章。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人主持召开。根据会议讨论事项,会议由全体或部分成员参加,也可邀请非成员单位和专家学者参加。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发后印送有关方面实施。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区委、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研究湿地保护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区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工作落实情况,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督促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附件:1.黄石港区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黄石港区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附件1:

黄石港区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孙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吕明君区水利和湖泊局党组书记、局长

员:李志刚区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兰芳区教育局党委委员

       曾莉萍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九红区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中心主任

       区卫健局健康中心主任

       刘劲松市生态环境局黄石港区分局四级主任科员


附件2:

黄石港区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区水利和湖泊局

林业科科长

15107231111

区发改局

刘文臣

工作人员

15972367873

区教育局

陈佳琪

规划办工作人员

18272160931

区财政局

工作人员

18986596128

区卫健局

工作人员

15270655671

市生态环境局

黄石港区分局

肖萌萌

办公室

工作人员

1358128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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