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5-17 来源: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

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921日至20231121日,区委巡察组对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125日,区委巡察组向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工作作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赵盛洁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红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和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召开了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组会及全局干部职工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狠抓责任落实。党组将落实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制定了《中共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坚持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将整改任务分解细化,分阶段明确整改步骤,并对照整改内容责任到分管领导、到科室、到具体责任人,并提出整改时限,要求立行立改、改出成效,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加大督导力度。以此次巡察组反馈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以改促建。对重点问题进行挂牌跟踪督办,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并对问题突出及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理论学习不深入2022年有3次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未安排中心发言和研讨交流。2022年、2023年,党组(党委)成员无个人中心组学习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健全《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规范要求组织学习活动;二是从2023年12月开始,每月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安排发言和研讨交流;三是从2023年12月开始,提醒督促党组成员完善个人中心组学习记录;四是组织召开区卫健系统党建业务工作培训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2.理论宣讲任务未完成2022年班子成员未落实局党委理论宣讲相关工作安排,在分管领域、挂点社区、包保单位开展“党的二十大”等理论宣讲次数不足,徐红仅开展1次宣讲、周爱仙未开展宣讲。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于2024年2月制定完善了局领导班子分工文件,班子成员分别挂点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班子成员按要求每半年至少前往挂点中心开展1次理论宣讲工作;二是班子成员定期前往包保胜阳港社区开展理论宣讲,局党组书记、局长赵盛洁已于2023年11月前往胜阳港社区开展理论宣讲工作。

3.“一把手”履职不到位。党组(党委)书记抓班子带队伍责任心不够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对专项资金使用和设备采购等监管缺位,对重点岗位和所属单位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局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已于2023年12月分别对各科室负责人、中心主任、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二是完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局机关及所属中心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经局党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三是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主题教育暨区委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了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根源。

4.工作统筹协调不够。不重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2022年1-6月政务服务事项网办不到位、线上线下办件量不平衡、存在电子证照超时录入等问题,造成我区在全市2022年二季度“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被扣分;2023年8月政务服务即办件事项比例为47.44%,低于目标要求。工作统筹安排不合理,对重要会议重视不够,2023年9月连续2次在省级重要工作会议上,未按会议要求按时入场被全区通报。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会议工作纪律要求,先后3次在局党组会、支部主题党日、局工作例会上专项学习市委办公室印发的《会议组织工作指南》、《关于2024年加强市委会议纪律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多次重申会风会纪的重要性。二是制定了《黄石港区卫健局工作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将会风会纪情况纳入年度评优评先考核中,严格落实会议、请销假制度。三是局办公室做好后勤服务工作,及时将会议通知准确无误通知到参会人员,并提醒参会人员按会议要求准时参会。四是持续提高办件服务效率,增强办件质量,截至2023年12月,累计办件189件,已达标。五是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办件任务,截至2023年12月即办件事项比例达92%,已达标。

5.对基层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力度不够。对沈家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项目采购和防疫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缺位,原沈家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魏光谦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区卫健局组织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不严不实,未排查出基层医疗机构违规问题,被市卫健委专项整治行动查出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费用1422.86元。近三年,辖区9个诊所、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存在不良执业行为被市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记分,如2023年4月沈家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盆山门诊部接种疫苗未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受到市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警告处罚并被记分。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召开卫健系统工作会议,严格要求各中心深刻剖析,吸取教训,梳理完善“三重一大”、财务、考勤等各项制度,补齐短板、漏洞,规范权力行使。二是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局党组书记、中心挂点班子成员以及局相关科室加强对各中心日常党风廉政、财务工作等方面监管,定期对中心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强化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检查,截至12月已累计开展专项治理检查12次。四是强化清廉医院建设,定期督导中心医德医风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学习情况,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

6.专项工作推进不力。近三年在“323”攻坚行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中,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均未达到≥90%的工作要求,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该指标完成率分别为87.92%、79.79%、41.44%,年度完成率逐年降低。截至2023年7月,黄石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组织架构不完善、制度流程不健全等问题。2023年第一季度,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未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受到市卫健委通报。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按季度督导公卫工作,及时通报各指标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截至2023年12月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3.87%,已达标。二是借助城市医联体建设契机,通过专家下沉指导帮扶,完善中心相关组织架构、制度流程,全力做好黄石港中心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标准化建设。截至12月底,黄石港中心已通过湖北省胸痛救治单元、卒中防治站、心律失常防治单元认证工作。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由分管领导主抓,基卫科明确专人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底,各中心已按要求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4次。

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绩效不高。2022年沈家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采购金额180.54万元,基本药物使用金额79.25万元,使用占比仅为44%;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监管不到位,所有药品无标签标识。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各中心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明确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责任,落实省级药械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要求。二是强化日常监管,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沈家营中心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情况不达标进行专项约谈,截至2023年12月,各中心基药使用金额占比均超过70%。三是进一步加强春季传染病、脑卒中等业务指导,组织开展2023年黄石港区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药师处方调剂权暨麻精药品管理培训班,进一步规范药品管理及应用。四是不断加强中心药房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花湖中心药品无标签标识问题已整改到位。

8.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低。通过抽查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健康管理情况统计台账,发现花湖、黄石港、沈家营、胜阳港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仅为46.71%、42.84%、50.19%、47.43%。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截至2023年12月,全区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为64.22%,已达标2024年按季度督导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于2024年1月,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月活动,切实提高健康管理服务率

9.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不够。2021年、2022年,区卫健局未按要求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研判。2023年3月、8月,区卫健局未按规定时间节点报送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月报。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集中研究事项并常态化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意识形态专题研讨会。加强意识形态研判工作,党组书记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报送意识形态月报,严格要求其按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

10.社会舆情回应不够。2023年初新医改政策出台后,区卫健局没有全方位、多渠道配合医保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老年群体、慢病群体反响强烈,影响社会稳定。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及时关注社会舆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做好回复工作规范舆情处置流程,对于涉稳风险及时按程序妥善处置,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至上级有关单位,已于2024年1月对于群众反映热烈的职工医保改革政策进行了政务公开。二是加强对于卫健系统新政策宣传工作,提高全系统的政策掌握度,全方位、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如2023年通过宣传折页、走访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解读计生相关最新政策。三是建立健全《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成立网络舆情应对工作专班,规范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流程。

11.统战工作不重视。对卫健系统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不够,未建立黄石港区卫健系统党外知识分子实践教育基地。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已在黄石港中心建立卫健系统党外知识分子实践教育基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12.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监管不到位。2021年1月,区卫健局拨付黄石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CT款325万元,拨付沈家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款142万,均未召开会议要求对这部分抗疫特别国债的使用加强监管。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招标及政府采购监督等制度,坚持集体决策,规范权力行使。二是规范重大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管,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局党组书记、中心挂点班子成员以及局相关科室加强对各中心日常党风廉政、财务工作等方面监管,定期对中心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

13.对健康体检费用监管不到位。2022年1月,区卫健局拨付普仁医院、二医院预防性健康体检费145万元、31万元,未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经费支付事项,报销凭证缺体检名单明细表。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招标及政府采购监督等制度,坚持集体决策,规范权力行使。二是规范重大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管,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局党组书记、中心挂点班子成员以及局相关科室加强对各中心日常党风廉政、财务工作等方面监管,定期对中心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强化日常工作佐证资料收集工作,完善经费报销流程,于2024年2月召开局全体干部职工财务知识培训会。四是整理汇总2022年体检费用名单、报销凭证,建立健全健康体检财务监督规范流程。

14.对药品采购监管不到位。对下属卫生服务中心采购药品未监管到位,黄石港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违规线下购药问题,近三年分别线下购药26.32万元、10.38万元、17.04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各中心监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招标及政府采购监督等制度,坚持集体决策,规范权力行使。二是明确基本药物制度专项工作的使用级管理原则严格执行药品使用目录备案制,落实基本药物使用情况月报制。三是建立健全基药线下采购规范流程,完善线下购药日常监管记录。

15.重大事项未经过集体决策。2021年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办单位,将江北社区、黄印村社区、延安岭社区辖区人口公共卫生服务交予黄石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2022年11月推荐区卫健系统市级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重大事项,均未经过党委集体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招标及政府采购监督等制度,坚持集体决策,规范权力行使

16.重大资金分配使用未经党委研究直接向区政府请示。向各街道(管理区)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拨付202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经费等,未经党委研究直接向区政府请示。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招标及政府采购监督等制度,坚持集体决策,规范权力行使。二是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规范请示报送流程,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17.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2022年局党委召开22次会议,未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局党组(党委)召开17次会议,未研究劳模推选、班子成员分工等重要事项,而是通过局长办公会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专题研究部署会,2023年累计开展党风廉政专题部署会2次,意识形态专题部署会2次。二是修订完善《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024年来已上会研究资金、项目、人事等重要事项7次。

18.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2022年党委会议记录在2个会议记录本中交叉记录,其中一个会议记录本存在空白页。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整改。规范局党组会、局办公会等会议流程、范围,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19.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执行清廉医院建设工作制度不严格,《2022年黄石港区清廉医院建设工作机制》制定了季度督查制度,但只在2022年7月开展了半年工作督导检查。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廉政谈话制度》要求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的下属单位和科室局管干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谈话,而2022年局党委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仅主动约谈1人,2023年局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未与科室负责人开展一对一谈话。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持续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已于2023年9月开展清廉医院暨医药腐败领域推进会。二是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局党组书记、中心挂点班子成员以及局相关科室加强对各中心日常党风廉政、财务工作等方面监管,定期对中心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已于2023年12月对中心负责人、局科室负责人以及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

20.警示教育不到位。2022年3月《黄石市清廉医院建设领导小组通报13起医疗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通报了黄石港区仁心诊所医师余某违规采购药品问题受到行政处罚,但区卫健局仅班子成员传阅该文件,未就该案例组织警示教育学习和约谈提醒。区卫健局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够,2023年只在第三季度开展了集中警示提醒,对下级“一把手”监督监管缺位,约谈提醒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强化警示教育,落实案例警示教育学习和违规医疗机构约谈提醒2023年7月召开卫健系统警示教育专题会。二是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局党组书记、中心挂点班子成员以及局相关科室加强对各中心日常党风廉政、财务工作等方面监管,定期对中心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已于2023年12月对中心负责人、局科室负责人以及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

21.党风廉政宣教月工作开展不扎实。区卫健局2023年党风廉政宣教月内容和形式单一,没有按照区纪委“五项行动”要求开展活动,连续三年未组织干部职工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教育。2022年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党支部日常学习和党建工作代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创新党风廉政宣教月内容和形式,多样化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活动,拟2024年7月组织干部职工前往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二是加强对各中心支部党风廉政工作的督导,定期对中心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已于2023年12月对各中心负责人、局科室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三是组织召开了卫健系统党建工作专题培训会,对党的创新理论以及党务知识进行了集中学习,并对党建检查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

22.不重视党建工作。区卫健局党委(党组)对党建工作缺少研究、推进不力。机关党支部2021年至2023年未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沈家营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未制订2023年度工作计划。《黄石港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基层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清单》《2022年区卫健局党建工作要点》未经局党委研究,两份文件有12个段落完全一样,且有多个段落从网上照搬照抄,没有结合实际,不具有操作性。机关支部书记徐红2022年廉政党课《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全文抄袭360文库文稿,2023年3月赵盛洁《坚持人民至上 做卫生健康事业的奋斗者》与笔杆儿网内容雷同超过60%。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强化日常督导,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党务知识培训,规范党建工作流程,扎实开展各项党建活动,已于2024年1月上局党组研究局党建工作要点,并于2月制定完成了局党建工作要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制定2024年度机关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强对各中心党支部工作考核,督促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提高原创意识,局办公室加强党课讲稿、汇报总结等材料文件审核力度,杜绝雷同文出现。

23.对下级党组织督导不力。区卫健局党委(党组)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职不、充分,下属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普遍存在党费基数不精准、未按要求讲党课等问题,未及时予以通报、指导督促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指导和日常督导。每半年开展一次卫健系统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二是重新核查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对工作不规范的责令其立即整改,截至目前花湖中心、沈家营中心均已完成整改,并补交党费至党费账户。三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四是召开党建工作专题工作部署会,集中学习党建业务知识,规范党建工作流程,部署2024年上半年党建检查工作。2024年上半年检查预计在2024年6月进行。

2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机关党支部2021年、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没有做会前准备。黄石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沈家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以建议代替批评。“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不力。机关党支部2023年一、二、三季度未召开党员大会,2021年度、2022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不规范,个别党员等次被记录为“称职”,不符合民主评议党员等次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规范组织生活会工作流程,做好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2023年组织生活会已按要求开展会前学习、谈心谈话等会前准备工作,并安排局班子成员前往各中心旁听指导组织生活会开展。二是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三会一课”,每月开展1次支委会,每季度开展1次支部党员大会。三是规范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2023年民主评议工作已按要求规范开展。

25.支部建设不规范。党员大会选举走过场,2023年8月组织召开中共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直属机关委员会第一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委会,会前已明确了支委委员名单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人员名单。发展党员不规范,2021年沈家营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研究讨论党员转正时存在举手表决的问题,未进行无记名投票。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局党组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对支部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强化日常督导,加强对党建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学习,规范支部党建各项工作流程。二是按照《党章》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局党组和各支部书记严格把关到位。已在2024年2月支部主题党日上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党章》中关于发展党员的相关内容。三是召开党务工作专题培训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26.巡察整改不彻底、不到位。“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力度不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效果不理想,存在签而不约的问题,有的家庭医生团队没有为居民提供上门服务”问题未彻底整改。抽查《沈家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健康管理情况统计台账》,2023年家庭医生上门服务率仅为27.9%。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截至2023年12月,沈家营中心家庭医生常住人口签约率41.21%,已达标。已2024年1月至2月,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月活动2024年将按季度督导工作,检查各中心家庭医生常住人口签约率是否达标完成,及时跟进整改。

27.巡察整改不彻底、不到位。“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管监督不力”问题整改不力。区卫健局对下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导不到位,2023年沈家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主要负责人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局党组书记、中心挂点班子成员以及局相关科室加强对各中心日常党风廉政、财务工作等方面监管,定期对中心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二是召开卫健系统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培训会,对党的创新理论以及党务知识进行了集中学习,并对上半年党建检查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三是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问题整改。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逐一销号。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措施

下一阶段,我们将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为加快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再添力量。

(一)切实加强理论学习

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继续深化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做好主题教育后半篇文章,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梳理制度中存在的漏洞,补齐短板。同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发挥长效监管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基层业务综合考核中的比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思想教育到位、执行纪律到位、追责问责到位,始终把党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不断巩固扩大区委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4-6289379;联系地址:黄石港区磁湖路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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