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02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7 来源: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

尊敬的陈杰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配套支持措施营造积极生育氛围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黄石港区优化生育政策建言献策,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重视!对此,我局高度重视针对代关于完善配套支持措施以引导积极生育氛围的建议,我们深感其重要性与紧迫性。以下是我们对各项提议的回复:

一、关于加强保障育龄女性就业权益的提议黄石各城区已经在做的:1、制定了一些实施政策,如育龄妇女的就业权益、禁止性别歧视、以及促进育龄妇女在就业市场参与和发展的相关政策等,来确保育龄女性在求职、晋升和待遇等方面享有公平权益。2、开展宣传教育。每年我局通过“5.29计生协会”宣传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重要节日及综合宣传之际开展宣传教育,提高育龄妇女对自身权益的认知,通过户外活动、讲座、培训等向育龄妇女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维权意识。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市各区都落实了为育龄妇女提供生育保障、医疗保障,按2023年新修订的《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奖励、服务等。

二、对于关注女性生育身心健康的提议我们已增加对孕期保健、产后恢复等方面的投入。打通了黄石市妇幼保健院为主的上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开展妇幼保健业务机构间业务指导等方面的无缝对接;落实了婚检、孕检、产后保健一系列育龄妇女权益保障;增加了大妇幼公卫项目资金落实范畴;并加强相关服务的宣传和推广。每年我们还经常性组织各级妇幼专家对辖区育龄妇女开展生育知识、健康保健、疾病防治、优生育儿的宣教普及和健康体检,提高女性对自身健康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三、针对进一步丰富妇幼健康服务内涵的提议我们将加大基层医疗机构中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的完善从设施建设上增加功能科室完善,就医环境的提升;2023年起长期派驻社区卫生中心及站工作人员在对口社区开展工作模式,加强和街道社区紧密协作,完善妇幼管理工作上台阶,在家庭签约基础上发展个性化指导;每年有计划的组织多场基层医疗机构的专业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对妇幼健康问题的处理能力,确保母婴安全。2024年家庭发展科将启动健康家庭指导员系列培训,通过组织社区医疗机构人员、社区志愿者等培训为每个社区输送两名家庭健康指导员,通过健康指导员在辖区家庭的广而告知来提升对象健康意识理念从而上升到主动用一种健康方式来生活。

四、关于完善普惠托育体系的提议我们已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公立机构参与托班建设,打造全区示范托育中心建设。2024年我区正在申报辖区9家公办幼儿园幼托一体项目,开展公立园改扩建2、积极推进托育机构备案及示范评选,在我区已创建1家省级、4家市级示范托育机构的基础上、指导其他机构提高服务质量、落实托育机构托育补贴、水电等优惠政策,降低群众托育费用3;加强对托育机构的卫生消防等综合监管,确保其合规运营,和市级联合解决托育机构的育婴师等专业培训渠道,为广大家庭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托育服务。

总之,我们将认真倾听代表的建议,不断完善配套支持措施,加强目前实施的一些政策措施落实兑现,为育龄女性创造更加良好的生育环境,推动形成积极生育的良好氛围。感谢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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