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卫健发【2023】2号
区卫健局关于印发《全区卫生健康系统重大
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辖区各医疗机构、托育机构:
现将《全区卫生健康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黄石市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9日
全区卫健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卫健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深刻吸取近年来特别是今年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持底线思维,筑牢思想防线,以精准检查指导,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推动医疗机构辨识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确保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实效。
1.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参与本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在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落实“七个一次”工作要求,即每个月至少带班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并组织专题研究;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 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及工作部署会议;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作1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每年组织签订1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或承诺书;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知识专题培训、带头讲安全生产辅导课;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
2.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规定,以及“两个清单”职责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加强履职监督考核,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专项整治,建成“人人有责、人人担责、人人尽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责任机制。
3.全面组织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学习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发动全员包括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定期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及时汲取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排查本单位同类事故隐患。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深入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 实行闭环管理。对一般隐患立查立改;对重大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立即停用相关设备设施,决不“带病运行”。要建立单位内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复查和报告制度,落实专人专班负责具体工作。必要时可聘请专家或技术服务机构,切实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治的质量。
4.组织开展本单位重点部位排查整治。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单位特点,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门急诊楼、住院楼、自建房、临建房、配电室、药房、危险化学品室、氧气瓶、停车棚(场)、消防通道和施工场地等重点区域、场所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情况,以及消防设备设施配备维护、电气化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危险化学品全流程管理等情况。要加强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外包外租施工的管理,切实确保卫健系统平安稳定。
5.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根据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以及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演练(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1次),加强演练评估,查找风险识别、先期处置、隐患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加强预案管理,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要让全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医疗机构、托育机构的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明确和宣传整治标准要求。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拧紧扣牢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单位主体责任链条。印发行动方案,并通知到辖区内所有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加强对行业指导服务。为医疗机构、托育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和帮扶指导。要采取“检查+指导”相结合模式,深入查找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隐患,帮助摸清安全风险、找准薄弱环节、制定落实针对性提升措施。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定期举办安全生产培训,帮助培养安全管理和技术人才,提升基础能力和管理水平。
3.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有问题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行动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 动员部署(2023年5月底前)。结合辖区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 自查自改和部门指导(2023年6月至8月)。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区卫健局组织开展定点帮扶指导。
(三) 部门督导检查(2023年9月至11月)。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医疗机构一线开展精准指导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聚焦关键点,编制排查任务清单、隐患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复查验收清单四张清单。推动医疗机构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剖析问题不足,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各负其责,主动带队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层层压实责任。
(二) 加大检查力度。加强监督指导,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检查指导,督促问题隐患按时整改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三) 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要明确1名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请于2023年5月24日前将联络员情况报送区卫健局办公室,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于2023年8 月8日、12月5日前报送区卫健局办公室。
联系人:柯桂香、张蓉;联系电话:6286769:;联系邮箱:hsgqwsjkj@126.com
附件: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报送单位: 时间:2023年 月 日 | ||||||
总体 情况 | 1 | 医疗机构、托育机构自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2 | 医疗机构、托育机构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3 | 部门检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4 |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 |||
5 | 政府挂牌督办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6 |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 |||
对机构 自查自 改进行 抽查检 查情况 | 1 | 部门抽查检查的医疗机构、托育机构总数 (家) | 2 | 医疗机构、托育机构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 ||
3 | 医疗机构、托育机构主要负责人 未带队检查(家) | 4 | 医疗机构、托育机构未制定 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 |||
5 | 医疗机构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 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 6 | 电焊等精种作业岗位 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 |||
7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 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 |||
部门 精准 严格 执法 情况 | 1 | 帮扶指导重点医疗机构、托育 机构(家次) | 2 | 机构和机构主要负责 人“一案双罚”(次) | ||
3 | 行政处罚(次,万元) | 4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
5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6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 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 |||
7 |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 医疗机构(家) | 8 | 约谈通报 有关地区及部门(次) | |||
9 | 责任倒查 始责冋责(人) |
附件
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査整治
注:1,调度表自6月份开始上报,每月 25日前上报本月的累计情况。
2,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医疗机构、托育机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医疗机构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資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机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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