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雅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医保服务,保障市民健康体检需求”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国家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提出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大体系整体推进,协调发展。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国家提出了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健康教育等任务目标,通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解决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问题,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其中,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的体检等预防类检查均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范畴。
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原国家劳动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中明确规定“各种健康体检不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费用的范围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也对医保支付范围有明晰要求“严格规范基本医保责任边界,基本医保重点保障‘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原则的药品、医疗服务和基本服务设施相关费用。公共卫生费用、与疾病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感谢您对黄石港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黄石港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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