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黄石港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现核定行政编制2名;下设事业单位1个,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2、加强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负责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经办服务工作,参保人员参保缴费的受理、初核工作。
4、执行城乡居民(含困难对象)的参保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救助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5、加强对“两定”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监督管理及辖区内一级医疗机构(卫生服务中心)药品及医用耗材的使用管理。
6、负责“两定”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及日常监管工作,建立一支强有力的专业监管队伍,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三、机构领导
曾莉萍(党组书记):全面主持全局党务工作。
柯阳(局长):全面主持全局行政工作。
吕非(局党组成员、医保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群团、医保征缴、医保待遇落实、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医药服务邓经办服务;分管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甘应芬(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财务、档案、文明创建、宣传文化、意识形态、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双千、国安保密、医保基金监管、医疗救助;分管办公室。
办公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6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窗口)
联系方式:0714-6289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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