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医保发〔2023〕1号
关于同意担任黄石市黄石港区大健康行业协会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黄石市黄石港区大健康行业协会发起人:
你们提交的《关于成立黄石市黄石港区大健康行业协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办发﹝2016﹞46号文件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你们提交的申请成立“黄石市黄石港区大健康行业协会”的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拟任负责人等符合规定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同意成立黄石市黄石港区大健康行业协会。现批复如下:
一、我局愿意作为黄石市黄石港区大健康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按规定履行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
二、同意你们提出的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常务理事、监事候选人选,请按照社团成立登记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履行民主程序,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并在召开会员大会后按规定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成立登记手续。
黄石港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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