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医疗保障局文件
港医保发〔2024〕1号
黄石港区医保局关于2024年1月份新增医药机构纳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通知
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为发挥医保基金的健康保障作用,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黄人社发〔2016〕21号)规定,经审核并报市医疗保障局备案,同意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黄石天虹小区分店等2家医药机构(详见附件)纳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请以上有关医药机构按照医保政策法规和医保服务协议管理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工作。
附件:纳入黄石市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黄石港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2日
附件:
纳入黄石市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法人 |
1 | 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黄石天虹小区分店 |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湖滨大道天虹小区C15-15号 | 赵次玲 |
2 | 大参林(湖北)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黄石武汉路店 |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武汉路58号 | 潘越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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