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医疗保障局文件
港医保发〔2024〕2号
黄石港区医保局关于2024年2月份新增医药机构纳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通知
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为发挥医保基金的健康保障作用,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黄人社发〔2016〕21号)规定,经审核并报市医疗保障局备案,同意黄石市天舜益丰大药房等2家医药机构(详见附件)纳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请以上有关医药机构按照医保政策法规和医保服务协议管理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工作。
附件:纳入黄石市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黄石港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6日
附件:
纳入黄石市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法人 |
1 | 黄石市天舜益丰大药房 |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花湖大道5号天舜金港明珠1号楼10铺 | 杨建华 |
2 | 国药楚济堂(湖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黄石四季安大药房 |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纺织五路16号10号楼129铺 | 邓金花 |
首页 | 网站声明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磁湖路180# 联系电话:0714-3042828
鄂公网安备 42020202000007号 网站标识码:4202020002 鄂ICP备16019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