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会办公室公布全区安全生产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监督举报方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查、改、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作风建设,发扬斗争精神,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领域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现向社会公布全区安全生产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监督举报方式,请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发现下列问题及时举报。
一、举报范围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主要表现为:在推动安全发展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省安委会“20条”铁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部署,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中空泛表态、应景造势,不安排不部署或有部署无落实,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只发文不行动,只开会不解决实际问题,以及搞“一刀切”、上下一般粗等,专委会职责清单不明确、没有科室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等。
(二)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主要表现为: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人、财、物保障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到位,“两个清单”宣传贯彻不到位;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明查暗访、风险排查工作浮于表面,未见真章实效,隐患排查搞形式、走过场、浮于表面,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发现或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质量不高、致因要素查找不准,隐患整改督办不力、未形成闭环管理,敷衍了事;重大活动、敏感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不及时、缺乏针对性,安全防范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动员部署不及时、方案制定上下一般粗,未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本属地本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整改落实不力等,未开展专题宣讲和专家帮扶指导,未开展违规动火作业、外包外租、有限空间违规作业专项整治或整治走过场、走形式;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涉氨制冷、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健全、推进不力;未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或推进不力;应急救援预案修订不及时、针对性不强、应急演练开展不及时或演练质量不高等。
(三)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主要表现为:长期不按要求到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或只检查不依法处罚;日常监管职责不明确、监管手段不灵活、惩处和曝光力度不够,“宽松软虚”现象长期存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讲情面、搞平衡、当老好人等。
(四)安全生产领域相关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主要表现为: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项目谋划不深不实,项目储备不足、质量不高,项目建设协调推进不力,服务保障不优,导致项目推进缓慢;受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问题一转了之、久拖不决,化解信访事项不及时、不主动,冷硬横推、推诿扯皮;办理政务服务未尽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职责,审批事项应进未进、虚进假进,审批超时限,跨部门事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相互推诿等。
二、举报方式
(一)来信举报:地址:黄石市磁湖路180号黄石港区应急管理局(收),邮编:435000
(二)电话举报:12350或0714—6515408(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三)邮箱:hsgyjglj@163.com
(四)传真:0714—6515677
三、举报注意事项
一是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是本次活动截止时间2023年12月底。
三是其他举报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
黄石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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