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安全
专项检查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监察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平稳运行。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对全区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此次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全区范围内所有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是指无储存场所和设施,经营场所不储存任何危险化学品实物,经营方式为票据贸易往来从事批发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无储存经营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主要针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健全;企业是否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是否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经营往来票据中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情况;企业经营流向登记台帐是否清楚;委托运输企业的相关许可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等方面进行核查。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逐一检查的方式进行,对辖区内无储存经营企业经营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无储存经营企业非法违法行为。
四、检查时间
2022年3月27日起至2022年4月27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无储存经营企业专项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此次检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通过强化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严格查处,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做到查处一批、退出一批、提升一批,切实提升危化品无储存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区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局执法大队行政审批股将检查出公司注册地不在本辖区内的、主要负责人无法联系的、私自设置储存设施的、逾期未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换证手续的、未按规定提供流向记录和销售发票等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企业,责令立即进行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坚决依法予以注销。
3.执法大队行政审批危化股应定期清查逾期不办理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和不再继续经营的企业,及时注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换发经营许可证时,应对安全条件严格把关,详细查阅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出货台帐,包括出货发票、收货及发货单、委托运输单等单据。
4.对存在经营场所发生变化未及时申报和办理变更手续,以及不接受日常监督检查和未按时上报经营情况等行为的企业,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暂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第三次依法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对涉及超范围经营、非法存储危险化学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予以立案查处报区应急管理局危化科,涉及违法犯罪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附件: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安全检查情况表
联系人:伍箴旗 彭圣杰 电话:18972770850
黄石市黄石港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24日
附件
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安全检查情况表
单位名称 | 许可证号 | |||||
主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有效期 | |||||
经营品种 | ||||||
检查内容 | 结果 |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 ||||||
工商注册地和实际地址是否一致 | ||||||
是否提交危化品无储存经营承诺书 | ||||||
经营场所是否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
经营场所是否存放危险化学品 | ||||||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 ||||||
是否与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同(查看运输单位的资质) | ||||||
是否提供生产厂商提供的MSDS(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 ||||||
是否与购销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协议。 | ||||||
企业是否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查台帐) | ||||||
是否有违法储存或者异地储存的举报 | ||||||
是否有超范围经营行为 | ||||||
易制毒化学品是否按期年报 | ||||||
是否有出租、出借、转让其取得的经营许可证 | ||||||
是否建立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销售台账 | ||||||
是否属于注销但是未注销单位 | ||||||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 ||||||
核查人签字: | 核查日期 |
备注:1、此表为无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专用表,一企一表;
2、此表由区应急管理局指派二名工作人员现场核查。
黄石港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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