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石港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现将《黄石港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石港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黄石港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2022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黄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各街道(管理区)、各相关部门要参照国务院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作并完善本部门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城管局、花湖街道办事处、区扶贫办需更新完善目录;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水利湖泊局、区文旅局、黄石港街道、胜阳港街道在原删减情况说明的基础上,制作完整规范的标准目录。其余部门8月底之前,仔细研究,参照优秀区直部门标准目录,按时提交完整规范的本部门标准目录。
(二)完善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依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注重突出本部门业务重点,结合公众关注焦点和重点事项,合理设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子栏目。充分发挥栏目的指引、规整、分类、查询功能,按照用户使用习惯和业务逻辑分类设置栏目。不得出现重复、逻辑混乱、分类不清的栏目。各街道(管理区)、各相关部门应积极主动创新栏目设计,提供形式多样、将单个信息做成分析数据并开发应用的栏目内容。
(三)健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保证内容公示的全面性;坚持政策制定与政策公示同步审签原则,保证内容更新的及时性;坚持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保证内容公示的准确性。对于本部门重点中心工作的政策,要发布相关政策解读、部署推进、解疑释惑等内容,方便公众查询。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好部门的日常更新、巡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发生误解误读的舆论风波。
(四)推进政策问答平台建设。参照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试运行)建设标准,构建黄石港区政策问答平台。各街道(管理区)、各相关部门主动完善政策问答库建设,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重大政策,承担公开领域多的部门每季度更新政策问答数不得少于5条,承担公开领域少的部门每季度更新政策问答数不得少于2条。
(五)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明确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逐步推进区、街道(管理区)、社区三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各街道(管理区)要结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工作打造政务公开专区等基层政务公开阵地建设。政务公开专区至少具备4个功能区:政府信息查询区、引导咨询区、依申请公开区、等候休息区。查询区配备电脑提供线上查询功能、资料架提供线下查询功能;咨询区和依申请公开专区配备专人给群众答疑解惑、协助群众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单。
(六)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家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并公开本区学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创建学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公示专栏,归集展示本区学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事项。明确学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投诉渠道,做好监督保障。
(七)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遵守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审批单、公开登记台账、接收回执领取记录、EMS快递存根留存单等,并按年份及时归档,确保“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各环节依法依规、无缝衔接。加强安全及保密审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三安全一稳定”、“两秘密一隐私”的要求,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范围。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协同合作,函询相关情况,综合进行回复。对于复杂的难以研判是否应该公开的内容,及时提请区司法局对回复内容、形式、应用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法规审查,提出法律建议,确保答复审慎准确、合法规范。
二、着力补齐政务公开工作短板
(八)完善数据发布专栏。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和《湖北省政务数据应用和管理办法》,区政数局汇集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目录,形成区级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目录。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及时进行更新,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维护。人口、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和电子证照等基础政务数据,由区政数局会同相关部门归集、管理和维护;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同一主题领域,由多部门共同形成的卫生健康、社会救助、生态环保、气象水文、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城乡建设等主题数据,由主要负责的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归集、管理和维护。区政数局建立安全防护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监督提供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建设、运行维护服务的单位履行数据安全和信息系统安全责任。
(九)开展多样化政策解读。要强化政策解读,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切实把政策“讲清楚、说透彻、传达好”。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要制作便于公众知晓理解、便于移动端传播的解读产品,积极运用视频、直播、图文、图表、问答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呈现方式,通过政务新媒体进行发布,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各文件起草部门要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制度,重点做好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解读,同时,要将政策解读产品与政策文件相关联,方便公众查阅。承担公开领域较多的部门每年至少完成相关解读2次,承担公开领域少的部门每年至少完成相关解读1次。
(十)完善政民互动平台内容建设。提升内容更新的时效性,区长信箱来信选登每月至少更新、报送1条,承担公开领域较多的部门每年至少完成调查征集活动不少于1次。调查征集活动应当标注清楚征集状态,调查征集的结果应当在征集活动结束1个月内予以公示。
三、突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十一)突出做好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做好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文件的决策、解读、执行落实情况公开,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认真落实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依托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依法公开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监管执法数据。主动公开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十二)突出做好保障民生的信息公开。及时汇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将发放结果以社区为单位通过居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党群服务中心供公众查询。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行动、就业支持政策发布,拓展公开渠道,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的信息公开。
四、强化监督指导
(十三)健全组织保障。各街道(管理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信息时代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街道(管理区)、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具体抓,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十四)严抓责任落实。各街道(管理区)、各相关部门要深化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理顺管理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在政务公开制度层面加强建设,形成管理长效机制,杜绝“重开办轻管理”现象。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负责人员变动的工作交接程序,加大业务培训,定人定岗定责。各部门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部门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本要点的落实情况将纳入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五)严格发布审核。各街道(管理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的有关要求,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做到“采、编、审、校、发”全链条监管到位。对公开的文件材料、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等工作要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内容审核、规范程序等要求,对重点公开内容要提级审核、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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