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办各部门、各社区党委: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社区工作者履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42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社区工作者2021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为确保此次考核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小组
由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带队组成绩效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郑朝辉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汪 然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楚泽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胡秀梅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周德军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陈德宇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部长
程萌萌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段苇芳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洁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龙飞 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经济服务办公室主任
高洪艳 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余雅南 应急管理办主任
程 赛 平安建设办主任
陈 适 综合执法中心牵头负责人
陈 勋 拆迁办主任
段苇芳同志负责对考核工作安排组织协调和汇总。
二、考核组及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2022年1月26日至1月27日,由考核组提前一天通知被考核社区。
社区干部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如遇特殊情况考核时间顺延):
时 间 | 社 区 | 考核组人员 | 备 注 | |||
1月26日-1月27日 | 天虹社区 | 郑朝辉、王龙飞、明 芬、黄莉媚(汇总人) | 具体日期由各带队领导确定。考核资料由各组汇总人员按要求汇总后交党群服务中心柯成涛。 | |||
天方社区 | 汪 然、高洪艳、程 赛、蔡庸森(汇总人) | |||||
老虎头社区 | 张楚泽、李 洁、柯锋锐、曹雪莲(汇总人) | |||||
花湖社区 | 程萌萌、陈 适、刘荟芸、柯成涛(汇总人) | |||||
锁前社区 | 陈德宇、陈 勋、姜浩文、王晶(汇总人) | |||||
大码头社区 | 周德军、段苇芳、王全胜、刘勇韬(汇总人) |
三、考核对象
所有社区工作者。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
(二)分值等次:实行百分制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含)-90(不含)分为合格,60(含)—80(不含)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优秀等次:按照“一般控制在20%以内,本社区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社区工作者优秀等次比例可上浮至25%。”的要求,优秀等次名额分配如下:
社区 | 社区工作者 考核人数 | 优秀名额(不含社区书记) | 社区书记优秀名额 |
锁前社区 | 17 | 3 | 1个,社区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社区的,该社区书记(居委主任)被评为优秀等次 |
大码头社区 | 18 | 3 | |
老虎头社区 | 12 | 2 | |
花湖社区 | 14 | 3 | |
天虹社区 | 13 | 3 | |
天方社区 | 12 | 2 | |
街道合计 | 86 | 16 | 1 |
当90分及以上人数大于优秀名额时,优秀等次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评定。
分值权重:
(1)社区书记、居委主任考评总分为100分:由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考评,被评为优秀社区的1名社区书记可打90分及以上。
(2)社区其他工作人员考评总分为100分:民主评议占20%;街道办事处对口科室业绩考评占40%;社区书记考评占40%。
(3)正负面清单:按2021年1月-12月正负面清单,在考评分上进行加减分。
五、考核流程
(一)工作汇报和民主评议。各社区工作者进行会议述职,每人时长3分钟。由社区党员代表、居民代表、辖区机关事业单位代表和辖区“两新”组织代表不少于30人对社区工作者进行民主评议,其中党员代表不少于1/2。
(二)组织评鉴。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主任由街道党工委评鉴;其他社区工作者由街道各科室业绩考评、民主评议、社区书记评鉴。
(三)提出考核等次
1、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主任由街道党工委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其他社区工作者由社区党组织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等次人选,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街道党工委研究。
2、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选进行公示,接受居民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街道将考核结果汇总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备案。
五、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区工作者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并记入个人年度工作档案。
1、优秀。全额发放绩效薪酬。同时,由街道奖励2000元并发放《荣誉证书》,对应岗位等级晋升所需年限缩短半年。
2、合格。全额发放绩效薪酬。连续三年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可以在本岗位等级范围内晋升1个等级。
3、基本合格。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扣减不低于10%的年度绩效报酬(具体扣减比例由党工委研究决定),人员视情况调整岗位,对应岗位等级晋升所需年限延长半年。连续3年考核基本合格的,应退出社区工作者队伍。
4、不合格。扣减不低于30%的年度绩效报酬(具体扣减比例由党工委研究决定),对应岗位等级晋升所需年限延长一年。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应退出社区工作者队伍。人员待岗学习1个月并进行整改,整改观察期为3个月(含学习期),街道指派专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整改期结束,视整改情况,由街道按照相关规定和法定程序决定留用或予以解聘、辞退。
5、其他情况。新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未超过半年的,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病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社区工作者,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扣减不低于20%的年度绩效报酬(具体扣减比例由党工委研究决定);病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不超过半年的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社区工作者违反社区干部管理制度、受到区政府及街道通报批评的、受纪检监察部门警告及以上处理的、受到党内警告及严重警告的不得评为优秀;涉嫌违纪违法,当年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或政务记大过处分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社区工作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六、考核要求
(一)营造氛围。各社区必须充分认识到开展综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积极营造良好的考核气氛,向街道党工委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二)强化领导。街道成立社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等内设机构抽调人员组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程萌萌同志负责考核的全程事宜;段苇芳同志、柯成涛同志负责考核的协调。各考核组要在考核完毕后迅速将考核资料交给党群服务中心,形成结果提交党工委。
(三)严格要求。考核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准备,在述职、测评、谈话等环节不能搞形式,走过场。在评定“优秀”等次时,必须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落实。杜绝“论资排辈”、“轮流坐庄”。考核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考核公正公平。对在考核过程中采取弄虚作假等不当行为将严肃问责。
花湖街道党工委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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