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花湖街道社区工作者2023年日常考核的通知
各科室、各社区:
根据《关于印发花湖街道社区工作者考核方案的通知》(花街党〔2023〕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花湖街道社区工作者2023年日常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小组
各社区党组织负责本社区日常考核工作,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负责考核协调、统筹、成绩汇总工作。
二、考核对象
花湖街道所辖各社区所有社区工作者。
三、考核要求
各社区党组织于4月10日、7月10日、10月15日、次年1月10日之前,按季度将日常考核结果报党群服务中心。
三、考核内容
社区工作者每季度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工作考勤、入户走访和服务居民等方面情况。分值比例:履职纪实簿评分占35%,对口业务科室专项工作绩效测评占45%,考勤占10%,服务对象评价占10%。
(1)纪实簿评分:社区“两委”查阅本社区工作者纪实簿打分,社区工作者25%以内90分以上。
(2)对口业务科室专项工作绩效测评:根据季度业务工作对6个社区完成情况分别评定第一至第六名,原则上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5分,第三名90分,第四名80分,第五名70分,第六名60分。可根据业务完成实际情况调整测评分值。
(3)考勤:全勤100分;各种原因请假的情况,按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的比例得分;旷工的情况,按旷工天数×3计算缺勤天数。
(4)服务对象评价:由社区两委至少2人以上组织社区工作者10名服务对象评价打分。
附件:花湖街道社区工作者日常考核统计表
中共黄石港区花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花湖街道社区工作者日常考核统计表 | |||||||
社区党委(党委盖章) 2023年 季度 | |||||||
序号 | 姓名 | 纪实簿评分(35%) | 各科室测评分(45%) | 考勤得分(10%) | 服务对象 | 本季度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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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全体党委签字): 社区书记(签字): | |||||||
注:1、请填入社区全体工作者姓名,人员试用期、有变动的情况请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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