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湖街道办事处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4-09-23 来源:黄石港政府网

机构名称:黄石港区花湖街道办事处

机关职能:(一)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本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统筹推进街道和社区党建,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二)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辖区内履行政府延伸服务和公共管理职能。

(三)组织、协调开展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协助相关部门宣传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统筹协调辖区内的城市管理、人口管理、住宅小区管理和文明创建等社会管理工作。

(五)指导、支持和帮助辖区内居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自治平台,组织、动员居民、各类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和治理。

(六)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区平安,搭建沟通平台,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七)协助做好辖区内消防安全、人民防空、自然灾害预防、科学普法、公共卫生、节水环保等宣传教育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营商环境建设,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服务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企业经济发展数据采集、分析等综合服务工作。

(九)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做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职能转变: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得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托或者交给街道办事处承担;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确需委托或者交由街道办事处承担的,应经区人民政府决定,并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

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值班、会务、财务、后勤、党务政务公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服务等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对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政协、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区域内党建服务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宣传、统战、社会工作、意识形态、民族宗教事务、文明创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及社区“两委”管理、社区工作者管理等工作;承担人大工委日常事务和人大代表联络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对应区人大、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委社工部、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档案馆、区妇联等部门。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经济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市经济融合发展,协助做好辖区内统计调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社区集体“三资”的监管、科协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对应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区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区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区招商服务中心、区金融办、区国资公司、区住保局、区科协、黄石港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等。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养老、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物业管理、业委会、残疾人管理服务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对应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住保局、区卫健局、区政数局、区医保局、区残联、区红十字会等部门。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社情民意收集办理、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做好法治建设、平安创建、安全应急、社会治理、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综合防灾减灾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对应区委政法委、黄石港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等部门。

六、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武装部)。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等工作,指导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对应区政数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及其他区级行政审批和信息管理等部门。

七、综合执法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开展执法工作。负责拆违控违、市容管理、环卫园林、市政设施等城市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街道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及复议、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人民武装相关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对应区城执局、区资规分局、区住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武装部、交警黄石港大队等的部门。

八、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河湖长工作;承担收集、上报涉及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应急管理等各类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问题。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对应区委政法委、区建设局、区水利湖泊局、区环保分局、区应急局、区网格中心及其他各类网格业务主管部门等。

机构领导:

郑朝辉  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汪  然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楚泽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分管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宣传思想文化、联系人大、统战、台办、侨务、民宗、工商联、政法、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救援、社会工作、防震减灾、机要、保密、档案、工会等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对分管领域的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吴周炜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分管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完成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周德军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分管教育、民政、人社、物业管理、业委会管理、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残联、社会救助、社区工作者管理、老年体协、红十字会、社区网格化管理、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水利湖泊、防汛抗旱、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协管信访维稳工作。对分管领域的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  聪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部长、团工委书记。分管人民武装、共青团、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森林防火、市场监督、政务服务、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分管综合执法中心(武装部、退役军人)、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对分管领域的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段黄贝  办事处副主任、妇联主席。分管值班、会务、财务、机关事务、党务政务公开、组织人事、老干部服务、联系政协、关工委、妇联、经济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改制、项目建设、地方金融、征地拆迁、规划、国土资源等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服务办公室。对分管领域的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因公外出、开会、学习、考察、请假等情况暂时无法履职时,由AB角同志加强沟通、协作配合、相互补位,共同推动工作。现将领导班子成员互为AB角明确如下:张楚泽同志和周德军同志互为AB角,黄聪同志和段黄贝同志互为AB角。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花湖大道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0714-6519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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