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黄石市市卫健委、黄石市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黄石市城区生育托育奖补资金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黄石城区户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2022年9月1日后出生且新生儿落户黄石城区的二孩及多孩家庭,可申报领取一次性生育奖励1000元。
符合条件的对象可凭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证明等资料到新生儿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
同时,对符合开展托育服务满6个月,依法依规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和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回执的城区托育机构或幼儿园,可以申报托育补贴。托育补贴标准按照托育机构实际收托的3岁以下二孩及多孩人数核算,婴幼儿在托时间5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发放。超过3个月不足5个月的,按每人300元标准发放,不足3个月的,不予发放。
符合申报条件的城区托育机构,可到所在辖区卫生健康部门申请。大冶市和阳新县生育奖励和托育补贴申领情况可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政策解读机关及解读人等信息:
解读部门:花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解 读 人:邵晓玲
联系地址:花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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