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街办﹝2022﹞1号
2022年花湖街道办事处履职尽责绩效考核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聚焦“五区”建设,坚持“两破一突”发展基调,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提升工作质效,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花湖干部形象。现结合我街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大码头社区、锁前社区、老虎头社区、天虹社区、天方社区、花湖社区及街办各科室
二、考核内容和责任分工
根据区委区政府对我街办确定的考核目标任务分解和2022年度街道重点任务分解意见,履职尽责绩效考核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共性目标
主要考核各社区、各科室职能目标考核项目清单中的各项目标完成情况。
(二)个性目标
主要考核各社区、各科室个性目标及参与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三)争先创优奖励加分
1.获省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或单项工作表彰的分别加6分、3分,获市级综合性表彰或单项工作表彰的分别加4分、2分。获得区级综合性表彰或单项工作表彰的分别加2分、1分。对各类行业协会、学会等非党委政府授予的表彰一般不予认定。考核奖励加分认定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工作成效显著、特色鲜明,专项工作由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和市级以上部门召开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的,按照省级及以上5分、省级部门和市级4分、市级部门和区级2分的标准,对工作牵头社区奖励加分;工作获省级及以上、市级、区级主要领导批示的,分别加6分、4分、2分。超额完成市定任务目标的,按照超出比例进行加分。
三、考核实施
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组织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本办法对各社区、各科室进行综合考核计分。
(一)目标下达
1.共性目标。由党政综合办公室汇总区定目标和街道目标审核后,报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下达。
2.个性目标。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组织对各社区、各科室报送的特色工作和街道及区一级下达的个性任务进行审核,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下达。
(二)目标调整
已确定下达的目标原则上不得更改。确因不可抗拒因素需要调整的,各社区、各科室应及时提出书面请示报街道党工委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
(三)考核程序
根据工作实际,采取重点工作单独考核和年度集中统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日常督查。各科室、考核工作小组成员要紧盯工作目标,强化日常工作督查,建立目标管理工作台账,形成过程式考核。
2.年度考核。由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本办法对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内容进行综合考核计分。
3.综合评定。根据年度考核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由考核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评价,初步确定考核排名等次意见,并报党工委会议研究后最终确定。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社区考核总分150分,科室考核总分100分,依据考核结果按比例折算后汇总。
(二)各社区、各科室年度综合考核得分第一的,确定为优秀等次,后二名确定为合格等次,社区100分(不含100分)、科室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履职尽责绩效考核排名前三位的社区、科室,社区、科室干部年度考核评优比例可适当上调;排名后两位的社区、科室,社区、科室干部年度考核一般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优资格。
1.受到区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
2.出现重大问题、工作失误,给我街道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被“一票否决”的;
4.被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级及以上部门,对所承担工作挂“红牌”督办管理或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给予通报批评以上等次问责处理的;
5.社区、科室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导致我街道区定目标未完成的;
6.其他规定不得评优的情形。
(三)对年度履职尽责绩效考核排名末位的社区书记、副书记、科室负责人,由街道主要领导及时进行约谈;履职期间造成重大影响或工作严重滞后的,将对社区“两委”成员、科室负责人酌情调整。
(四)目标管理考核奖励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规定执行。
五、附则
本办法由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试行一年。
附件:1.花湖街道办事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2.2022年黄石港区花湖街道社区考核项目清单(150分)
3.2022年黄石港区花湖街道各科室考核项目清单(100分)
黄石港区花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17日
附件1:
花湖街道办事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为做好我街办2022年度履职尽责绩效考核工作,经街道党工委研究,成立花湖街道办事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成如下:
组 长:张楚泽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周德军 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陈德宇 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程萌萌 街办副主任
李 洁 街办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李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考核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2:
2022年黄石港区花湖街道社区考核项目清单(150分)
类型 | 序号 | 项目清单 | 考核部门 | 分值 |
共 性 目 标 | 1 | 基础经济统计、企业金融风险排查、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完成区级目标和任务) | 经济服务办公室 | 10 |
2 | 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全年无新增信访案件,积极化解积案沉案 | 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 15 | |
3 | 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和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防范和化解重大矛盾风险、平安建设基层基础、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成效 | 平安建设办公室 | 15 | |
4 | 城市管理工作(背街小巷、社区、小区管理维护工作) | 综合执法中心 | 15 | |
5 | 安全生产、消防和防灾减灾情况(完成安全生产、消防和防灾减灾救灾考核细则确定的目标任务) | 应急管理办公室 | 15 | |
6 | 疫情防控、退役军人、民政、文旅、欠薪及其他工作(完成区级目标和任务)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0 | |
7 | 就业、低保、卫健、12345平台、残联等工作(完成区级目标和任务) | 党群服务中心 | 10 | |
个性目标 | 8 | 完成街道级及以上建设项目,积极推进招商引资,主动参与临空商务产业园区建设 | 相关责任科室 | 60 |
附件3:
2022年黄石港区花湖街道各科室考核项目清单(100分)
类型 | 序号 | 项目清单 | 考核方式 | 分值 |
共 性 目 标 | 1 | 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 分管领导评分 | 30 |
2 | 社区包保责任落实情况 | 社区评分 | 10 | |
3 | 分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稳定,无不良影响 | 依据上级部门来文、通报等 | 10 | |
4 | 依法执政责任制落实情况 | 分管领导评分 | 5 | |
5 | 参与疫情防控、文明创建、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或重大活动情况 | 党工委集中评议 | 20 | |
6 | 群众服务满意率情况 | 服务对象信息反馈和相关部门来文、通报等。 | 5 | |
个 性 目 标 | 1 | 交办的重点项目、重点案件、重点群体稳妥处理,成效好 | 党工委集中评议 | 10 |
2 | 本科室取得的特色工作、试点工作成效好 | 党工委集中评议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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