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街道办事处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4-03-13 来源:黄石港街道

机构名称:黄石港街道办事处

机关职能:(一)街道党的工作委员会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本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统筹推进街道和社区党建,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二)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辖区内履行政府延伸服务和公共管理职能。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街道办事处以辖区内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为工作重点,履行下列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议决定;决定辖区党建、社区建设等重大问题,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社区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 组织、协调开展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协助相关部门宣传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 统筹协调辖区内的城市管理、人口管理、住宅小区管理和文明创建等社会管理工作。

(4) 指导、支持和帮助辖区内居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自治平台,组织、动员居民、各类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和治理。

(5)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化解矛盾

纠纷,维护社区平安,搭建沟通平台,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6)协助做好辖区内消防安全、人民防空、自然灾害预防、科学普法、公共卫生、节水环保等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辖区内营商环境建设,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服务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企业经济发展数据采集、分析等综合服务工作。

(8)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9)做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得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者交由街道办事处承担;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确需委托或者交由街道办事处承担的,应当经区人民政府决定,并为其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

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挂党建办公室牌子)

1、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承担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党建带群团建设等职责。负责街道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检查督办。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服务,文秘、综合信息、党务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

2、对口区联系部门: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老干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人社局、区工会、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档案馆等。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办公室牌子)

1、主要职责:负责人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医疗、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负责培育和扶持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负责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工作。

2、对口区联系部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住保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建设局、区残联等。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1、主要职责: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协调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承担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信访接待等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震减灾等工作。

2、对口区联系部门:区委政法委、黄石港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区民宗局、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保局、区消防大队等。

四、经济服务办公室

1、主要职责:负责编制街道经济发展规划,负责经济统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地方金融、国资管理等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项目发展,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承担城市建设、自然资源、林业、农业、水利等工作。

2、对口区联系部门:区发改(商务)局、区科经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区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区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区招商服务中心、区金融办、区国资公司、区工商联、区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石港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区水利湖泊局等。

五、党群服务中心(挂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1、主要职责:负责党建服务、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承担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及大数据应用等“一站式”服务,负责指导社区便民服务站做好各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劳动保障、民政事务、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党群服务举报投诉的受理、办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及社区工作者的人事综合管理职责。

2、对口区联系部门:区政府服务与大数据局。

六、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负责“网格中心”、“综治中心”、“人民调解中心”、“法律服务中心”等工作,建立四个中心的统一平台,融合发展。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要求,指导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开展工作,建立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为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提供支撑。收集、上报各类信息,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问题,联系服务群众,做好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应急管理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等工作。

2、对口区联系部门:区网格办、区综治办、区司法局等。

七、综合执法中心(城管中队)

1、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按照有关法律和街道执法事项目录的规定,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街道名义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发现、报告并协助处理辖区内街道执法事项目录规定范围外的执法问题。接受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研究制定街道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依法承担街道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及复议、应诉等相关工作。

2、对口联系部门:区城执局、区市场监管局、黄石港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黄石港生态环保分局、区水利湖泊局、区建设局等。

八、其他

街道人大、政协工作机构、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街道人民武装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红十字会、关工委等群团组织按规定和章程设立。

机构领导:

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董婷同志  主持街道党工委和人大工委全面工作。指导联系青山湖社区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俊同志  主持街道行政全面工作。指导联系万达社区、延安岭社区工作。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 刘会锐同志  分管党政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司法所。负责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宣传、党风廉政、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保密、档案、统战、工会、政协、工商联、关工委、财务审计、民族宗教、政法综治、信访维稳、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工作。指导联系黄印村社区、新闸社区工作。对分管领域的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余聪同志  主持纪工委全面工作。监督党工委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情况。对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学群同志分管综合执法中心(城管中队)、棚改办公室、河湖长制办公室、环卫科。负责综合执法、房屋征收、环境卫生、环保、河湖(长)制、市场监督、自然资源、农林水利、人防等工作。指导联系黄石港社区工作。对分管领域的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冷文同志   分管人民武装部、经济服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经济统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地方金融、国资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燃气安全、防震减灾、人民武装、城市基础建设、防汛抗旱等工作。指导联系覆盆山社区、大桥社区工作。对分管领域的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沁同志   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健、医保、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红十字会、社区建设和社区工作者建设、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社区党群服务、社区基层自治和居民委员会建设、妇联、共青团等工作。指导联系纺织社区工作。对分管领域的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黄石大道38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窗口)

联系方式:0714-3827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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