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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一)加强党的建设。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决议的落实,研究贯彻意见及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园区党的思想、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园区基层党组织,做好党的宣传、统战、保密、档案、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落实园区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园区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4.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指导园区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
(二)推进园区发展。
1.组织领导园区区域经济工作,制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园区规划、招商、开发、管理的实施工作,引导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向园区集中。
3.协调园区内供排水、供电、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
4.检查、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园区有关项目统计,协调征地拆迁、赔付、安置工作。
5.负责园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
1.贯彻落实人社、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
2.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校外教育及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3.开展爱国卫生、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
4.开展社会救济、社区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拥军优属、征集兵员以及殡葬管理工作。
(四)实施综合管理。
1.对园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2.制定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开展民事调解,保护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3.指导社区工作,促进社区建设,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发挥社区作用。
4.负责江北农场资产经营与管理,职工安置以及遗留问题的解决。
(五)维护公共安全。
1.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
2.负责违章建筑查处,参与危房改造及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防水、防震、交通管理、抢险救灾工作。
4.排查化解信访问题,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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