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沈家营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领导成员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街道各办、中心、各社区:
为进一步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力度,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现对我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名单如下:
一、黄石港区沈家营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及组成人员名单
总 指 挥 长:康庆锋 街道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长:杨 哲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总 指 挥 长:陈 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 指 挥 长:夏大应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陈海艳 街道纪工委书记
涂丽玲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左欢明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董 仙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张志宏 街道党政办负责人
柯贤富 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周自鹏 街道平安办责任人
赵 慧 街道经济办负责人
张诗曼 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负责人
苏 楠 街道网格管理中心负责人
李 响 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
杨永煌 街道司法所所长
杨 莉 沈家营社区书记
张政喜 师院社区书记
叶元华 桂花湾社区书记
王凯东 凤凰山社区书记
程 娟 楠竹林社区书记
潘 兵 红旗桥社区书记
罗慧兰 市建村社区书记
张 萌 亚光社区书记
方和生 南岳社区书记
余林杰 王家里社区书记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下设“一办六组”,实行责任分工包保负责制。
二、指挥部办公室和各职能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陈 涛
副主任:张志宏(负责日常工作)
成 员:潘美娟、郗 茜、吴雨洁、明 磊、罗慧芳
工作职责:
1.负责总协调各职能工作组、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责任落实,创建活动组织、策划、协调及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汇总与反馈工作;
2.负责组织指挥部工作会议;
3.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4.负责与区级部门信息交流和沟通协调;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教育组
组 长:夏大应
副组长:张志宏(负责日常工作)
责任部门:街道党政办、各社区
工作职责:
1.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宣传报道和正反典型报道;
2.负责向区委宣传部报送正面宣传新闻稿件;
3.负责在辖区内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内,利用宣传栏、户外广告牌、电子屏、横幅等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节俭养德、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身边好人榜、“遵德守礼”、“我们的节日”、“身边好人评选”、“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网络文明传播”等主题实践活动;
4.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5.负责组织部门所在系统落实窗口单位创建工作,做好开展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优化和完善各窗口行业的软、硬件建设,提高文明形象和服务质量;档案资料和实地考察点全面迎查准备;
7.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三)社会治安整治组
组 长:陈 涛
副组长:周自鹏(负责日常工作)、杨永煌
责任部门:街道平安办、网格管理中心、街道司法所、街道直属安保队、各社区
工作职责:
1.负责确保2005年以后建成的小区具备电子视频监控系统,且有明显标识,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和治安辅助力量配备工作;
2.加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含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
3.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4.居民无打架斗殴、争吵谩骂、使用低俗、大声喧哗吵闹现象。工作人员耐心接待群众来访,确保回复有效、资料可查阅,保障辖区和谐稳定;
5.开展普法教育等活动,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6.完成指挥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市容环境整治组
组 长:左欢明
副组长:李 响(负责日常工作)
责任部门: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各社区
工作职责:
物业小区:
1.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
2.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
3.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垃圾箱(桶)完好、干净;
4.楼门内干净整洁,清除牛皮癣和卫生死角,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5.公用设施管理到位,路灯、线杆、护栏等公共设施无损坏残缺,弱电线路规范整齐。
背街小巷:
1.负责开展背街小巷专项整治行动,以及辖区临街单位和经营户“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管工作,确保清扫保洁及时,无垃圾乱堆现象,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或口香糖现象;
2.无花草树木枯死、毁绿种菜、黄土见天现象;
3.无乱晾晒、乱张贴、乱搭建、乱堆放、乱泼污水、乱摆摊、乱设广告名牌等现象;
4.窖井盖、线杆、护栏等公共设施无脏乱,无损坏残缺,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5.无乱扔垃圾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损坏花木、躺卧座椅、赤膊、遛狗不牵狗绳现象,地上无动物粪便;
6.配合区级相关部门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保证市场周边小巷环境整洁、秩序良好,确保流动商贩在规定区域内规范经营,不影响交通、不乱扔垃圾、不售卖假冒伪劣、三无、过期产品。
7.完成指挥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经济环境整治组
组 长:董仙
副组长:赵慧
责任部门:街道经济服务办、各社区
1.负责确保邮政、电信、联通、供电等营业厅,物业公司等场所内外显著位置设有精神文明建设公益广告、行业规范、“遵德守礼”提示牌及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有相应的佩戴标识的公共文明引导员,设有意见箱,有投诉处理记录本;
2.负责确保银行营业厅有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内容,设有禁烟标识,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等无障碍设施,设置“一米线”和叫号系统;
3.组织开展常态化的科普教育活动,并整理好活动记录台账;
4.督促辖区各建筑工地在建筑围挡上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5.完成指挥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公共服务整治组
组 长:涂丽玲
副组长:柯贤富(负责日常工作)
责任部门:街道社会事务办、党群服务中心、各社区
1.加强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开展活动并有相关记录;
2.开展“市民学校”、“家长学校”、“学雷锋”等各类活动,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指导辖区未成年人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
3.组织开展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对志愿者进行日常培训和管理,发挥好文明劝导员的作用;
4.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宣传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5.完成指挥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督办检查组
组 长:陈海艳
副组长:张志宏、余奔
责任部门:街道纪工委、街道党政办、街道城建中心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督查检查方案,开展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
2.负责督办检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及台账建立工作;
3.定期通报督办结果,对工作不力的部门、社区及个人予以追责问责;
4.完成指挥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职能组及社区务必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要统一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创建主题活动,全面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水平。
(二)广泛宣传,形成共识。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辖区LED显示屏、宣传栏、网络平台等方式向广大居民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创建共识。
(三)联动配合,务求实效。各职能组及社区要根据各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和工作实际,对照任务内容、清单,突出工作重点,攻破工作难点,认真开展查缺补漏工作,明确差距和不足。各职能组各社区要加强协调配合,分工合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有成效。
中共黄石港区沈家营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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