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挂党政综合办公室牌子)
1.主要职责:负责机关管理和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负责街道文电、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党务政务公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服务、文明创建等工作。承担人大工委日常事务和人大代表联络等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区联系部门: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档案馆、区创文办等。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挂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
1.主要职责: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区域内党建服务工作;负责宣传工作、统战工作、社会工作、意识形态、民族宗教事务、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及社区“两委”管理、社区工作者管理、居务公开等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区联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社工部、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经济发展办公室牌子)
1.主要职责:负责统筹落实经济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居民收入。做好辖区内统计调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社区集体“三资”的监管等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的组织和管理、地质灾害治理、电梯加装、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区联系部门: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科协)、区统计局、黄石港区税务局、区住保局、区建设局、区审计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石港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黄石港生态环保分局、区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区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区商务办、区招商服务中心、区金融办、区国资公司等。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挂社会事务办公室牌子)
1.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养老、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物业管理、业委会、残疾人管理服务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区联系部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住保局、区卫健局、区政数局、区医保局、区残联、区红十字会等。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挂平安建设办公室牌子)
1.主要职责:负责承担辖区社情民意收集办理、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做好法治建设、平安创建、安全应急、社会治理、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辖区信访、人民调解等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综合防灾减灾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区联系部门:区委政法委、黄石港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等。
六、党群服务中心(挂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1.主要职责:负责区域内党建服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街道授权,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区联系部门:区政数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其他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等。
七、综合执法中心(挂综合执法中心牌子)
1.主要职责: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各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负责森林防火、燃气排查、防汛抗旱、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拆违控违、市容管理、环卫园林、市政设施等城市管理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对口联系部门:区城执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环保分局、区住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局等其他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八、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挂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牌子)
1.主要职责:整合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各类网格,建立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为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提供支撑。承担收集、上报涉及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应急管理等各类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问题。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区联系部门:区委政法委、区网格办及其他各类网格业务主管部门等。
九、其他
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街道人民武装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红十字会、关工委等群团组织按规定和章程设立。
机构领导:
康庆锋 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主持街道党工委和人大工作委员会全面工作。指导联系王家里社区、南岳社区工作。督促党工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杨 哲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主持街道行政全面工作。直管民生保障(人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健、医保、残联)、党群服务、物业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直管社会事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指导联系楠竹林社区、凤凰山社区工作。对负责领域的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涂丽玲 党工委副书记 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宣传、党风廉政、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保密、档案、统战、民族宗教)、政协、平安法治、文明创建、工商联、关工委、工会妇联等工作。协管民生保障(人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健、医保、残联)、党群服务、物业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司法所、磁湖北岸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协管社会事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指导联系师院社区、桂花湾社区工作。对负责领域的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书记和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左欢明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综合执法、拆迁旧改、生态环保、棚改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等工作。分管综合执法中心、协管平安建设办公室。指导联系红旗桥社区、市建村社区工作。对负责领域的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书记和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董 仙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经济发展(经济统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地方金融、国资管理、城市基础建设、土地规划、环评、市场监管等)、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消防安全、防汛抗旱、防震减灾、危旧房改造等)、人民武装、共青团、财务审计等工作。分管武装部、经济发展办公室。协管党政综合办公室,指导联系亚光社区、沈家营社区工作。对负责领域的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书记和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肖 号 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负责纪工委、监察室全面工作。监督党工委、办事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情况。对负责领域的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磁湖路35-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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