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沈办发〔2023〕2号
关于印发《沈家营街道重大事故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办(中心)和各社区:
经街道研究同意,现将《沈家营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石港区沈家营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8日
沈家营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市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经街道研究决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家省市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安排,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辖区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单位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属地党委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领导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水平显著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街道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建设首善沈家营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压实企业主体负责。一是压实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参与本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在专项行动期间,要做到“五落实五到位”,要对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二是企业生产经营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突出安全生产特点,持续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作业安全管理“双清零”。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对辖区内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单位严格落实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控管理、严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二是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的整治力度,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台账,制定好相关的应急处置预案;三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热电厂等企业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四是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多部门联合行动,依法打击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行动、人口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动车火灾隐患治理、批发市场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以及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重点排查检查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三合一”场所和学校、医院、宾馆饭店、文娱场所、养老机构、仓储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整治情况;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电动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情况。
(四)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排查整治。加强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五)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对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缺损、违章搭建、私拉乱接、楼道内堆放杂物、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排查整治。联合住保部门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培训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加大对老旧小区住宅楼、各类危房排查整治力度;宣传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落实房屋安全隐患整改。
(六)特种设备排查整治。扎实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存在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以居民使用的电梯为重点,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操作、违规使用等违法行为。
(七)燃气开展排查整治。一是做好辖区餐饮单位液化气排查上报工作,督促餐饮店做好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和盲区。二是配合职能部门开展餐饮店、燃气非法私灌点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安全检查,督促责任单位按时落实整改,严厉打击辖区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防第三方施工乱挖乱钻引发管道泄漏等事故。四是开展独居老人、空置房等用户安全用气入户专项排查行动,切实防范居民燃气泄露事故。
(八)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小区“马路市场”。配合交警等部门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教育整治,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并配合职能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九)重点危险作业违规整治。组织开展其他重点危险作业专项整治。如:要周密辨识盲板抽堵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检维修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装卸作业风险,重点整治是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在开展危险作业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做好“三个确认”:确认现场作业条件以及作业人员资格、身体状况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情况,确认安全防范设备、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情况,确认统一指挥和管理人员,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十)工贸安全整治。联合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工贸企业安全检查,督促企业按要求规定配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重要场所有消防安全标志、消防通道、防火间距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十一)重点工程项目排查整治。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是否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权利、义务和职责;是否对安全风险较大的外包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是否安排专人对作业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作业前是否以书面形式对承包单位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是否建立健全外包队伍员工安全教育档案;是否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各办(中心)和各社区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中旬前)。各办(中心)和各社区要根据全省、全市、全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结合本行业本辖区安全生产特点,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2023年5月下旬至8月)。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督促本行业本辖区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压实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修订“一图、一牌、三清单”(即企业安全防风险“红橙黄蓝”空间分布图、安全风险告知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办(中心)和各社区组织专业人员,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定点帮扶指导。
(三)综合执法(2023年9月至11月)。街道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聚焦关键点,编制排查任务清单、隐患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等,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各办(中心)和各社区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剖析问题不足,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街道成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统一领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副组长由街道分管班子成员担任,负责指导开展分管行业重点隐患排查工作,各办(中心)、各社区书记为小组成员,负责开展本行业、本辖区重点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负责具体组织安排。
(二)全面排查,加大整改力度。各办(中心)和各社区对各自管辖范围,认真开展排查、督查,要从严从细,要到边到底。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加强分析研判,加大整改力度,实行销号管理。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互相促进。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疏堵结合,做到整治一处、巩固一处。
(三)总结上报,力促取得实效。各办(中心)配合区直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定点帮扶指导,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办(中心)和各社区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剖析问题不足,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认真落实,严格督办考核。街道应急办公室负责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及时调度、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社区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内容。各社区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要明确1名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请于2023年5月26日前将联络员、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街道应急办公室,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领导带队检查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8日、12月5日前报送街道应急办公室。
街道应急办联系人:方辉 ;联系电话:13822086069
附件:
1.沈家营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职责
2. 2023年沈家营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表
附件1
沈家营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和安排及职责
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
组 长:陈 涛
副组长:周自鹏
主要负责对接区交警大队、区政法委等部门相关安全工作,办公室设在平安办公室,周自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检查道路交通安全、酒店、宾馆等人员聚集地场地公共治安安全。
二、消防安全工作专班
组 长:卢 媛 董 仙
副组长:方 辉
主要负责对接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安全工作,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公室,方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检查辖区内的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多合一”、“三合一”场所和学校、医院、宾馆饭店、文娱场所、社会福利机构、仓储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消防安全。
三、教育卫生安全工作专班
组 长:涂丽玲
副组长:柯贤富
主要负责对接区教育局、区卫健局等部门相关安全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公室,柯贤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安全、文博单位、养老院、居家养老中心、社区养老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
四、工商贸服务业安全工作专班
组 长:卢 媛 董 仙
副组长:赵 慧 焦志强
主要负责对接区商务局、发改局、招商局、统计局、区科经局、市场监管所相关安全工作,办公室设在经济办公室,赵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检查工商贸服务业、小微企业、商超、市场等安全工作。
五、建筑施工等安全工作专班
组 长:左欢明
副组长:李 响
主要负责对接区建设局等部门相关安全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中心,李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检查建筑施工、小区改造工程、危旧房改造、拆迁工地、森林防火、防汛抗旱、临水区域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房屋安全工作专班
组 长:卢 媛 董 仙
副组长:方 辉
主要负责对接区住房保障局相关安全工作,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公室,方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检查危旧房安全、自建房等安全防范工作。
七、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专班
组 长:卢 媛 董 仙
副组长:方 辉
主要负责对接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公室,方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检查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等。
八、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专班
组 长:涂丽玲
副组长:柯贤富
主要负责对接区文体局等部门相关安全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公室,柯贤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检查网吧、KTV、电影院、旅游景点和游乐园等。
九、城镇燃气安全工作专班
组 长:左欢明
副组长:李 响
主要负责对接区城管局等部门相关安全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中心,李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检查辖区内餐饮气场使用燃气情况等。
十、民爆用品安全工作专班
组 长:陈 涛
副组长:周自鹏
主要负责对接区公安局等部门相关安全工作,办公室设在平安办公室,周自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检查危化品使用、经营安全和商贸(成品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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