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家营街道贯彻落实《立即行动 突出重点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项工作方案》任务分解方案
根据省、市、区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任务分解方案。
一、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深入开展“六大行动”。一是组织开展存量清零行动。做到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台账管理集中清零。二是组织开展增量遏制行动。做到源头治理主动防范、动态管理,加强过程评价,坚决杜绝专项行动期间新增影响区域性系统性的重大事故隐患。三是组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本质安全建设,将规范化标准化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组织开展借鉴警示行动。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要举一反三,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做到不把别人的事故当故事,确保街道不发生类似事故。五是组织开展治本攻坚行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关口前移,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六是组织开展全民参与行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开展安全生产“走街串巷”入户扫楼行动,突出自救逃生、个体防护等安全常识,分级分类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和专业防范能力,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牵头科室:应急办、消防救援所、各社区、辖区单位)
(二)消防领域。深刻汲取山西吕梁“11·16”、河南南阳“1·19”重大火灾和江西新余“1·24”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聚焦公众聚集场所、特殊敏感场所、混合经营类场所、“九小场所”和居住场所,建立属地统筹、行业牵头、部门配合、各办(中心)、各社区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力维护全街道火灾形势稳定。(牵头科室:消防救援所,责任科室:应急办、各社区、辖区各物业公司)
1.重点场所。聚焦学校、养老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体育场馆、宾馆、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厂中厂、“三合一”等混合经营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四个能力”是否达到要求;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气、用油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施工,违规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敷设是否符合要求;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是否存在违规停放、充电情况;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情况;消防救援窗口是否存在无明显标识或被遮挡等情况;防火分隔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防火封堵是否符合规定;消防设施器材设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完好有效。
2.九小场所。重点检查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停放、充电等情况;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违规住宿情况,建筑内不同分区是否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是否存在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等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情况;外窗是否设置防盗网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居住场所。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等现象;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是否存在占用消防车作业场地,设置妨碍举高消防车作业和消防车通行的绿化或障碍物;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气、用油情况;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违规停放或充电;是否违规改变住宅性质、搭建夹层或阁楼,将地下车库、人防车库擅自变更为商铺或仓库;是否将住宅违规改造为群租房等。
(三)粉尘涉爆领域。深刻汲取江苏常州“1·20”粉尘爆炸事故教训,聚焦粉尘涉爆企业静电风险研判和管控,深入推进工贸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牵头责任科室:综合执法中心)
(四)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超量储存和向个人出售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产品等违规行为。(牵头科室:平安办,责任科室:消防救援所、各社区)
(五)地质灾害领域。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查辖区地质灾害点,是否有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否落实防范措施。(牵头科室:应急办,责任科室:各社区)
(六)危化品领域。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工作,强化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和动火等特殊作业环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牵头科室:平安办,责任科室:应急办、各社区)
(七)交通领域。检查重点聚焦公路保畅,重点检查急弯及桥梁、隧道,加强涉路施工、养护作业安全监管,规范道路清障施救作业规程,落实恶劣天气下路段防团雾、铲雪除冰等应急防范处置措施。(牵头单位:平安办、责任科室:各社区)
(八)城市建设领域。
1.建筑工地。加强对未停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严密防范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倒塌、基坑和墙体坍塌、模板构件垮落、触电等事故,严格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要督促工地合理安排节假日前后的建设工程进度,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安全检查,严格掌握施工作业安全条件,做好节日期间留守工地人员管理。(牵头科室:经济办,责任科室:应急办、消防救援所、各社区)
2.城镇燃气。聚焦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紧盯“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六个方面,对燃气安全实行全链条管理,突出抓好燃气使用、燃气工程等环节的隐患排查。聚焦燃气场站、管网及设施设备,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分级分类治理。聚焦应急处置,健全应急队伍,强化培训,配齐物资、器材、装备、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牵头科室:综合执法中心,责任科室:城管中队、应急办、各社区)
3.自建房。聚焦老旧危房,重点检查建设年代早、临水临坡、长期失管失修、联体联建、有地质灾害的城镇自建房以及辖区C、D级危房,按照排查、鉴定、整治、验收、销号工作程序,做到整治一户、销号一户。(牵头科室:应急办,责任科室:各社区、各物业公司)
(九)全面开展“扫楼”“扫街”和“走街串巷”行动。各社区要统筹各方力量,广泛发动社区党员干部和网格员,分门别类查清底数,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改和入户宣传,坚决打赢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这场硬仗。(牵头单位:各社区,责任单位:各办、中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本次专项行动不划阶段、不分环节,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把握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将企业自查自改、社区排查整治、街道督查贯穿始终、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做到边排查边整改边提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担任,各科室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负责街道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做好督促、协调工作。
(二)做好工作统筹,加强部门联动。街道各安全生产专班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和实际,明确检查重点,全方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要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企业自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深入分析查找产生问题隐患的深层次、根本性原因,制定落实治本措施;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域性问题,要请区安委办协调推动解决,明确分类处置意见。
(三)创新宣传载体,加强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和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公众安全体验教育和公益宣传培训,突出自救逃生、个体防护等应知应会内容,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各社区要针对近期发生的事故,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发动基层社区网格员、社区干部、党员志愿者、灾害信息员等力量,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推进安全防范群防群治。
(四)压实安全责任,强化督导问责。街道成立督查组,由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包保社区分区域包保负责,定期督查,切实推动各属地工作落实。街道将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到各办(中心)、各社区开展专项行动检查,并定期通报。对工作不落实,将适时进行约谈、问责。
街道联系人:方 辉 6530119
附件:沈家营街道立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黄石港区沈家营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30日
沈家营街道立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哲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涂丽玲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左欢明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董 仙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部长
成 员:方 辉 街道应急管理办主任
张 萌 街道党政综合办主任
叶 蕾 街道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周自鹏 街道平安建设办主任
李 响 街道经济服务办主任
柯贤富 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苏 楠 街道网格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志宏 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副主任
杨 莉 沈家营社区党委书记
余立青 师院社区党委书记
张 辉 桂花湾社区党委书记
王凯东 凤凰山社区党委书记
程 娟 楠竹林社区党委书记
潘 兵 红旗桥社区党委书记
叶元华 市建村社区党委书记
胡玲玲 亚光社区党委书记
方和生 南岳社区党委书记
余林杰 王家里社区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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