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石港区交通路步行街运营管理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25 来源:胜阳港街道办事处

    交通路步行街是胜阳港商圈城市更新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激发老街区消费活力、推动业态升级的首个项目。街区的管理运营是争创国家级、省级示范步行街的重要“软件”保障,也是步行街持续焕发活力的新动能,各级各部门同心同向,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一盘棋”。当前运营管理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管理问题。街区改造前后管理主体保持不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黄石港区负责对步行街日常保洁、维护运营等进行全面管理;负责新建的武汉路下穿通道和街区路灯的日常维护管理。市东楚集团负责改造项目质保期内的维护和管养,质保期满后移交黄石港区管理;负责售卖车、广告屏(位)等自营业态的日常管理维护。

    二、支持政策。由黄石港区按照封闭管理的模式,研究梳理所需下放权限清单,市直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市城管委研究制定国家级、省级步行街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市政环卫设施维护等经费标准。从 2024年起,市城管委对交通路按照省级示范步行街的标准划拨工作经费给黄石港区。市路灯管理处将步行街路灯、灯箱统一纳入城市路灯照明系统。市商务局要积极协助市东楚集团创建省级示范步行街,尽快研究出台首店首发支持政策。市东楚集团从2024年起,每年向黄石港区支付 40万元管理经费,用于弥补街区管理经费缺口。

    三、业态布局。黄石港区要按照国家级步行街、商业街的目标,逐步升级交通路商业业态,提升街区管理水平,在培育特色、打造亮点、吸引人气方面加大投入,进一步繁荣城市经济、提升城市品质。市东楚集团作为步行街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平衡前期投资,可按照规划审批方案,在步行街合理布置、市场化运营售卖亭和 3D裸眼屏、LED电子屏及灯箱等广告屏(位)。

    各部门单位分工如下:

序号  单位             职责分工     备注
  1区政府办1.负责管委会相关工作的协调督办;
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胜阳港街办

1.负责牵头成立管委会办公室并安排完善人员配置、建章立制、日常办公、协调督办等工作;                       2.下设一支综合执法队伍,负责日常巡查和综合执法工作;      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区商务办1.负责联合区招商中心、胜阳港街道,按照省级示范街区标准提升业态,鼓励商户提档升级,构建多元化商业生态圈;
2.负责配合兴港公司,联合胜阳港街办,策划休闲娱乐、亲子体验、生活服务、文创艺术、文化展演等体验业态,吸引更多年轻消费群体,挖掘步行街消费场景资源,鼓励商业与文化、旅游、休闲、娱乐、体育消费相结合,开展符合步行街功能定位的特色市集、展览展示、文化演出等活动;
3.负责对接市商务局尽快研究出台“首店首发”相关支持政策;
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区建设局1.负责步行街的基础设施建设;
2.负责把关步行街相关工程的质量验收及移交;
3.负责指导兴港公司做好步行街相关资产的后期维护工作。
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区城执局1.负责步行街垃圾清运,道路清扫保洁,园林养护,市政设施管养;
2.负责步行街及武汉路下穿通道的公厕保洁及管理。
3.负责对接市城管委对交通路按省级示范步行街标准每年划拨工作经费;
4.负责对接市路灯管理处将步行街路灯、灯箱统一纳入城市路灯照明系统;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管保管的设施由城管负责。垃圾桶、花坛、绿化、城市家具、摆设、路灯及电力系统。
  6区文旅局1.负责组织街区文化活动,鼓励发展老字号特色商业,增加生活服务、文创艺术、文化展演等体验业态,吸引更多年轻消费群体,满足新兴消费需求;
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区应急局1.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2.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
3.负责重大活动、节假日的应急保障;
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8区市监局1.负责受理处理消费者申投诉;
2.负责特种设备及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3.负责食品安全检查;
4.负责品牌创建及保护;
5.负责药品安全监管;
6.负责管理步行街相关市场主体,日常巡查检查;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9区政数局1.负责做好12345热线涉及交通路步行街诉求工单的交办、转办、督办等工作,并及时将“一事多人”、“一人多次”等重点诉求工单通报管委会,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黄石港公安分局1.负责维护街区治安秩序;
2.负责依法查处违法犯罪;
3.负责重大活动、节假日的安保工作;
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市交巡警支队黄石港大队1.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对步行街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2.负责重大活动、节假日的交通疏导工作,排堵保畅;
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区消防救援局1.负责对街道社区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员、微型消费站、应急救援站进行业务指导、培训;
2.开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有关单位消除火灾隐患;
3.负责对消防器材、设备的使用领域,在规格、质量方面实行监督;
4.负责重大活动、节假日的消防安全保障。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3市自规局黄石港分局1.负责新增建设项目的前期规划和供地相关工作;
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4市生态环境局黄石港分局1.负责依法对辖区范围内直管单位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参与对辖区范围内直管单位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限期治理项目执行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
3.负责辖区范围内直管单位的排污量核定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污染源的现场检查工作;
5.负责组织完成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
6.负责承担辖区内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东楚体育公司1.负责改造项目质保期内的维护和管养,质保期满后配合港区做好维护工作;
2.负责交通路步行街57块路灯屏、3D裸眼屏、新华书店显示屏、家园宾馆显示屏、沿街29个商业外摆的运营管理及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3.负责从2024年起每年向港区支付40万元管理经费,用于街区运营;
4.负责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配合港区开展公益宣传,提供水电设施等相关服务;
5.负责对接市路灯管理处将步行街路灯(含景观亮化灯)、灯箱统一纳入城市路灯照明系统;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兴港公司1.负责交通路步行街和武汉路下穿通道整体(含电梯等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和物业管理工作,保障自有归属资产的有效运营和举办节会活动等;
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础设施由兴港公司负责。地面、立面、喷泉、电梯、监控设施。
  17交通路商会1.负责组织街区文化活动,鼓励发展老字号特色商业,增加生活服务、文创艺术、文化展演等体验业态,吸引更多年轻消费群体,满足新兴消费需求;
2.负责引导商户开展协商议事、自治管理及日常节会活动筹划筹备举办等;
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8钟楼烟火商会1.负责组织街区文化活动,鼓励发展老字号特色商业,增加生活服务、文创艺术、文化展演等体验业态,吸引更多年轻消费群体,满足新兴消费需求;
2.负责引导商户开展协商议事、自治管理及日常节会活动筹划筹备举办等;
3.负责定期组织各餐饮商户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生产安全培训”,并做好美食街的日常管理工作;
4.积极参与配合各相关部门单位对美食街的监督管理;
5.负责传达、执行管委会对美食街的日常管理要求;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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