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基本医疗保险2021年度下半年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经办通告
黄石港区辖区范围内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黄石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2021年下半年慢性病申报工作将于8月2 日(星期一)起正式启动,今后慢性病在正常工作日内均可申报。
特此通告。
附:黄石港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服务工作告知书
黄石港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8日
附件:
黄石港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服务工作告知书
一、职工、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申报范围如下: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血友病、重症肝炎、肝硬化、帕金森、帕金森氏综合征、重性精神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癌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
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炎、肝硬化、帕金森、帕金森氏综合征、重性精神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硬化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出血、脑梗塞)、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癫痫、高血压、支气管哮喘(慢性持续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痛风、耐多药结核、肾病综合征、糖尿病、冠心病、强直性脊柱炎、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重症肌无力、支气管扩张、慢性骨髓炎、慢性肾衰竭(肾功能失代偿期)、儿童脑瘫康复治疗(0-6岁)、儿童苯丙酮尿症、癌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
二、职工和居民参保人员患有以上慢性疾病的,可按照以下流程就近进行申报:
(一)申报资料:
1、填写《黄石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评审鉴定表》和《黄石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报名回执及注意事项》(可在黄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huangshi.gov.cn或湖北鄂东医养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edyyjt.com/下载表格);
2、本人职工(或居民)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2份);
3、申报慢性病病种的相关门诊和住院病历等资料复印件。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参保人员到我区慢性病申报受理点就近申报。个人在申报过程中,受理窗口工作人对其申报资料复印件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直接受理申报资料并出具门诊慢性病报名回执。
2、参保单位申报:单位参保人员向所在单位递交申报资料,参保单位须对其单位参保人员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在指定的申报时间内向我区慢性病申报受理窗口递交单位申报表和相关申报资料的复印件。申报单位另需提供纸质版申报表格(3份)及电子版表格,单位申报表可在QQ群(医保工作交流群,qq号254883973)共享内下载,按申报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三)申报地点
黄石港区辖区范围内参保个人或参保单位可就近到以下申报受理点予以申报:
1、黄石市二医院门诊挂号室第9号窗口,咨询电话6515233喻静;
2、黄石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石大道31号),咨询电话6526395;
3、 沈家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桂花路9号大垅小区26-3号),咨询电话6579863;
4、胜阳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动路65号),咨询电话6238732;
5、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花湖路34号),咨询电话6522606;
6、红旗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石大道874号),咨询电话6287729;
7、黄石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华新路17号),咨询电话6289186。
咨询地址:黄石港区医疗保障局(磁湖路62号),咨询电话:6280316 。
(四)温馨提示
(一)参保人员可在居住地就近申报。上述申报点常态化设置,并在工作日受理参保人员申报。请个人和单位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错峰就近申报,避免扎堆申报。
(二)参保人员提供的慢性病资料可为复印件,所提交的资料因存档需要,不予退还。
(三)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并取消申报门诊慢性病的资格。
(四)参保人员每年在全区各申报点申报同一病种慢性病医疗待遇累计不超过三次(再生障碍性贫血、癌症、尿毒症(透析)、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患者除外)。
(五)慢性病申报评审从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评审完毕(不含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后,可在黄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huangshi.gov.cn查询公示结果,也可自行网上查询或前往申报点查询,经公示完毕后,通过鉴定的申报人可开始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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