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7 来源:区教育局

根据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方面的有关规定及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现将黄石港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

1、小学一年级新生:符合黄石港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未注册过一年级学籍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七年级新生:黄石港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经审核符合黄石港区入学条件的其他地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3、插班生:经审核符合黄石港区入学条件的小学2至6年级和初中8至9年级的学生。(平台无插班生网报,线下办理)

二、新生入学有关规定

1.A 类(学区内有房有户):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学区内,且房产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

(1)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独立房产的。

(2)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在黄石市城区均无房产,但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一方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 母或祖辈)房产处落户从未迁移的。

(3)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在黄石市城区无房产,居住房屋为廉租房、公租房或单位无产权房的。

(4)拆迁户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学区内,且能提供原房产在2017年9月1日后拆迁的相关证明,在原拆迁地学区入学(适龄儿童在房屋拆迁前出生并已注册户籍)。如异地还迁已交房入住的,可在现房产地学区入学。

在学校核验材料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户 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 户口簿,下同)②出生证明③房屋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属于自建房的,需提供土地证明。属于廉租房、公租房或单位无产权房的,需提供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近6个月水电使用凭证。属于拆迁安置且申请回原居住地对应辖区学校就读的,须提供征迁安置协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提供的房产证或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必须是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或双方共有的独立房产(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须提供无房产证明和祖辈房产信息,黄石城区无房产证明可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具体办理方式见附件2),同时提交近1个月水电使用凭证。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房且具有独立产权,非配偶关系的共有房产不能作为学区内学生入学依据。2023年 6 月30日前没有交房的新建小区和2023年6月30日之后办理房产证件的二手房不能作为学区内学生入学依据。

2.B类(优抚对象子女):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包括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的警察子女,市区两级高层次人才、重点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东楚英才卡持卡人子女等。

在核验材料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户口簿②出生证明③优抚对象相关证明材料等。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3.C类(学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不具有黄石港区户籍,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独立房产,可申请到符合服务学区条件的学校就读。2023年 6 月30日前没有交房的新建小区和2023年6月30日之后办理房产证件的二手房不能作为学区内学生入学依据。

在学校核验材料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户口簿②出生证明③房屋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和近1个月水电使用凭证。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4.D 类(学区内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有黄石港区户籍,且户口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

(1)法定监护人为户主,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落户从未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黄石城区无房产,且长期租住在本学区内,可在户籍地符合服务学区条件的学校申请就读。

(2)直系亲属为户主,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一方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祖辈)户口落户从未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和直系亲属在黄石城区均无房产,且长期租住在本学区内,可在户籍地符合服务学区条件的学校申请就读。

在学校核验材料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②出生证明③儿童本人、法定监护人和直系亲属有房产部门开具的黄石城区无房证明。④长期居住证明。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5.E类(外来务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不具有黄石市户籍(不含鄂州花湖),法定监护人持有黄石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证证明,在黄石港区有合法工作,有合法稳定租赁住所并实际居住,且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法定监护人在黄石城区及黄石港区周边地区无房产,可申请到符合服务学区条件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在学校核验材料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②出生证明③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黄石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证证明);④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有房产部门开具的黄石城区无房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和鄂州花湖无房证明(电子版)(具体办理方式见附件2)。⑤父母在黄石港区的务工证明,所列证件之一:①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合同和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连续缴纳6个月),②工商营业执照(开设6个月及以上)、纳税证明。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6.F类(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为大冶市、阳新县户籍,法定监护人在黄石港区有合法工作,在黄石港区有合法稳定租赁住所并实际居住,且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法定监护人在黄石城区及黄石港区周边地区无房产,可申请到符合服务学区条件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在学校核验材料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②出生证明③常住证明(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黄石港区街道、社区开具的常住证明);④父母在黄石港区的租房合同(合同上写清楚开始租房的时间)和房东的房产复印件;⑤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有房产部门开具的黄石城区无房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和鄂州花湖无房证明(电子版)。⑥父母在黄石港区的务工证明,所列证件之一:① 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合同和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连续缴纳6个月),②工商营业执照(开设6个月及以上)、纳税证明。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三、录取办法

黄石港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各招生学校按照A、B、C、D、E、F六类顺序依据分类,依次分批进行预录取(不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按A、B、C、D顺序进行预录取),学生信息由招生学校负责审核。预录取过程中,当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且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时直接预录取,当报名学生人数多于学校空余学位数时,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入学。学校负责网上和现场初审,区教育局负责复审及录取工作。

四、网报流程

所有申请黄石港区学位的学生都需经过网上注册登录、信息填报、网上核验、现场审核等四个步骤,完成入学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第一步:网上注册登录。

家长手机扫描二维码,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注册和登录,登录“黄石义教招生”平台微信小程序。不会使用网络登录的家长可寻求他人帮助或咨询对应学校。

第二步:网上填报信息。

家长选择“小学报名”或“初中报名”进行报名信息填报,根据招生平台上的填报说明填报信息,并根据平台提醒拍照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信息填报确认后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家长按照招生平台列出的材料清单,准备好拍照上传的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步:网上核验材料。

学校对家长填报的学生信息与拍照上传的佐证材料进行比对核实,核实无误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提交到区教育局。有需要补充、完善材料的通过短信通知家长继续补充、完善佐证材料。

第四步:现场审核材料。

家长收到短信通知后持新生入学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学校现场打印《黄石市2023年新生入学登记表》,家长和审核员签字确认,佐证材料复印件交给学校留存。由现场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完成学生报名资料现场审核工作,形成招生数据库。

家长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虚假信息或证件造假,将取消申请人申请就读学校的入学资格并列为黄石港区入学诚信黑名单,情形严重的将由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信息填写不全或资料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将不予通过。

五、招生工作安排

(一)黄石港区小学一年级新生

1、7月1日—7月15日,网上登记填报。

2、7月1日—7月16日,网上核验材料。

3、7月16日—7月20日,学校现场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7月21日—7月24日,入学资格审核。

5、8月下旬,录取并下发相关通知。

(二)黄石港区初中七年级新生

1、6月15日—6月25日,网上登记填报。黄石港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其毕业小学指导家长网上注册填报,非黄石港区小学毕业生由其对应初中指导家长网上注册填报。

2、6月15日—6月25日,网上核验材料。

3、6月26日—6月30日,学校现场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7月1日—7月5日,入学资格审核。

5、8月中下旬,录取并下发相关通知。

(三)插班生

1、8月20日—25日,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2、8月26日—27日,学校上交插班生资料到教育局审核。

(四)报名与注册

8月26—29日,各中小学新生凭入学通知等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注册。

8月30日各小学向家长公布2023年新生招生名单及分班情况。8月31日开展新生入学教育,9月1日正式开学。

8月31日各初中向家长公布2023年新生招生名单,并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六、咨询方式

为进一步服务家长,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各中小学设立招生咨询电话,区教育局设立招生投诉电话。具体如下:

初中:

黄石市第八中学教育集团黄石市第八中学:0714—6222218

黄石市第八中学教育集团黄石市第十五中学:0714—3285585

黄石市第八中学教育集团黄石市江北学校初中部:0714—3293209

黄石市第十四中学教育集团黄石港校区:0714—6515070

湖北师范大学附属磁湖中学:0714—6558083

黄石市第十四中学教育集团老虎头校区(十八中):0714—6307821

小学:

黄石市广场路小学教育集团广场路小学:0714—6261673

黄石市广场路小学教育集团楠竹林小学:0714—6580082

黄石市广场路小学教育集团花湖小学:0714—6552506

黄石市广场路小学教育集团广场路英才学校:0714—3268778

黄石市中山小学教育集团中山小学:0714—3092527

黄石市中山小学教育集团武黄路小学:0714—6531860

黄石市中山小学教育集团中英文学校:0714—6541918

黄石市第八中学教育集团黄石市江北学校小学部:0714—3293209

黄石市市府路小学:0714—6200303

黄石市武汉路小学:0714—6227488

黄石市沈家营小学:0714—3281133

黄石市老虎头小学:0714—6206806

招生投诉电话:0714—6384213(区教育局信访办)

0714—6384205(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办公室)


不动产(房屋)登记信息查询方式

不动产(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一、网上查询:申请人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即可网上查询,下载打印证明。

二、自助机查询: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读取身份证、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后查询。如需查询多人,本人扫脸识别后可通过刷其他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添加。对无身份证的未成年人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添加。

(一)黄石港区自助查询网点

1.黄石港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黄石港区华新路17号;电话:0714-3260609

2.黄石港区“智慧政务e站”

地址:黄石港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一楼大厅

电话:0714-3270089

(二)西塞山区自助查询网点

1.西塞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西塞山区飞云街6号一楼22号;电话:0714-6484000

2.西塞山区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大厅(西塞山区政务服务小屋)

地址:西塞山区大智路17号(大华巷武商旁)

电话:0714-6489915

(三)下陆区自助查询网点

1.下陆区杭州东路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

地址:下陆区扬州路12号一楼便民服务中心

电话:0714-6391091

2.下陆区万达大门警务室(24小时无人政务服务小屋)

(四)开发区·铁山区自助查询网点

1.黄石市市民之家

地址:开发区铁山区园博园大道289号;电话:0714-6519250

2.开发区·铁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经济开发区金山大道189号;电话:0714-6392623

三、窗口查询:黄石市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中心D区,9号、10号窗口。

网上查询、自助机查询的图文、视频教程,详见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如对查询结果有疑问,请到黄石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窗口核查,或拨打服务热线0714-622508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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